盐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办公室:
2018年,我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有关部署要求,推动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12345”政府热线平台建设等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公开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及行政审批事项执行主体、材料目录、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等内容。现向社会公布我办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本文数据统计期限: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电子文件可在本办门户网站(http://ycsp.yancheng.gov.cn/)和市政府网站(http://www.yancheng.gov.cn/)上查阅、下载。如有疑问,可联系我办综合处,电话:0515-86663639,传真:0515-86663600。
一、概述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打造阳光政府、高效政府、满意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2018年,我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配合市审改办编制市级行政许可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将涉及事项全部纳入大厅管理,实现“清单和大厅之外零审批”。市“两会”交办的建议、提案全部按期办结,办件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定期将行政审批服务动态信息通过网络公开,保证了群众知情与监督权。完善部门新闻发言人、网络发言人制度,明确专人参加市政府组织的集中培训,提升新闻发言、网络发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我办2018年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网站公开专栏发布信息3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公开公文类信息22条。加强内部管理方面,印发并公布行业服务规范、考核评分细则、纪律作风要求、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等信息12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办建立了一整套信息政务公开系统。近年来,我办加大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力度,添置了大屏幕显示屏、电脑触摸屏、窗口平板电脑等设备,对窗口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流程、申报材料、收费标准及依据、办事人员信息、联系方式等内容,全部向办事群众公开,同时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向社会公开。我办还在网上增加互动交流平台和网络发言人平台,办件群众通过登录政务办网站,不仅可以查询到审批结果,了解相关审批法规、政策,掌握审批流程,还可以实行投诉和意见反馈。目前我我办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在我办网站和“中国·盐城”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二是向市档案馆和图书馆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提供纸质材料,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以及相关网络、报纸、电视、广播媒体、QQ群、官方微博、网络新闻发布和“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我办未收到企业、群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我办未收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因未收到企业、群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未出现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的情形。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近年来,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活动,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并对执行标准情况加强督促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但对照《条例》要求,还存在着信息报送不够及时、信息内容不够全面、社会知晓度不高等问题。下阶段,我办将从三方面加强整改提高:一是在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梳理我办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维护更新,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全面、及时、准确;二是在提高信息管理与维护人员的业务素质上狠下功夫。组织业务培训,定期交流研讨,严格工作标准,不断提高信息发布的专业化水平;三是在提高信息服务水平上狠下功夫。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与监督,提高公众对信息的知晓率。
附件:1.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源统计表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2月20日
附件1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77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77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注:本表有关指标说明详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
附件2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源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
申请来源 | 申请数(件) | 占比(%) |
一、党政机关 | 0 | |
二、社会团体(含公益组织) | 0 | |
三、企业 | 0 | |
四、宣传媒体 | 0 | |
五、科研院校 | 0 | |
六、公民 | 0 | |
其中:律师 | 0 | |
科研人员 | 0 | |
媒体从业人员 | 0 | |
七、其他 | 0 |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