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司法局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木采伐管理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2

 根据《盐城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法》(盐政发﹝2006﹞98号)的各项规定,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木采伐管理的规定》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ycfzbfgc@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盐城市司法局备案审查处,范海玲;邮政编码:224005。

三、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2019年7月30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木采伐管理的规定.docx

 

盐城市司法局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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