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民审〔2019〕57 号
关于同意命名“博雅文苑”的批复
盐城领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请予命名“博雅文苑”名称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盐城市人民政府《盐城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同意命名“博雅文苑”。“博雅文苑”东至北段先锋学校规划道路;南段北环路,西至东仓路规划道路红线,北至北段唐流河;南段纬十二路,南至距跃进河规划河道蓝线10米。请按照国家标准(地名 标志 [GB 17733-2008])设置地名标志和门、楼牌,未经地名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地名名称。
特此批复。
盐 城 市 民 政 局
2019年8月7日
抄送:省民政厅,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盐城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