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房地产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28 16:12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各县(市、区)住建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住建局,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局相关处室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相关会议精神,根据盐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暂停举办大型公共聚集性活动的通告》《关于全面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通告》(第3号)等相关要求,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即日起:

一、全市所有商品房项目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停举办发布会、答谢会及开放、登记报名、认购、开盘、签约等各种形式的销售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全市所有经纪机构(销售代理机构、门店、服务点)暂停一切经营活动,暂停开展任何形式的人员聚集促销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三、各企业要做好售楼处、中介门店等公共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通知所有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落实佩戴口罩要求,保持室内通气通风,配备清洗消毒液,对发现异常情况的,要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四、各企业要按照全市要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本单位工作方案。加强对本单位职工春节期间人员去向及身体状况的排查梳理,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息的采集报送工作。

五、各县(市、区)住建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住建局要迅速将本通知内容告知辖区内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并加强督促检查。

各住建部门于128日下午1800时前,明确一名联络员,并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市住建局房屋管理处,各地贯彻落实情况,于每天上午12时前报市住建局房屋管理处,联系人:吴从国、杨浩生,联系邮箱:ycfcscc@163.com,联系电话:1886199001313851070271

特此通知。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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