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03-15 21:34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ajj.yancheng.gov.cn/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盐马路246号,邮编:224001,电话:05158666470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规范高效、廉洁公正、强化监督、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不断加大政务信息梳理和整合力度,细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推进监管执法信息、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推进财政资金预决算公开;主动做好重要政策的解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水平,逐步形成政务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围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推进公开。

1.加强行政决策公开。在局内公开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的政策文件都通过政府网站、政务“两微一端”等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应急管理局公信力和执行力。

2.加强“三个清单”公开。完善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的监督和制约,推动我局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3.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在政府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政务“两微一端”等平台,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全年共计公开企业信用修复信息10条,在盐阜大众报全年公示行政执法案件9期共计450件执法案件。

4.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过程中,我局重点公开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信息,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受灾人员救助)等信息。全年共计公开相关信息24条。

5.着力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有关制度规定和安全生产相关政策的解读范围,把握好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注重运用新媒体宣传政府信息,更多地运用数字化、图片图解图表、音频视频等可视化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盐城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盐城市安全生产巡查方案》等重要政策进行细致解读,融合一图读懂等新媒体传播方式,让文件政策深入浅出。

6.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依法依规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全年度所有上网公开的信息均填写保密审查单,经由信息公开经办人、处室负责人、办公室、分管领导层层审签,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进行严格把关,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二)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完善“政策解读”专栏,在相关政策出台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相关解读信息,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积极参与 “政风热线”。在线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安全生产事故和应急救援等突发公共事件进展情况、政府举措和公众防范措施等。三是努力做好“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答复工作。

(三)创新载体,力求政务公开工作多元化

随着新媒体的不断推广应用,我局在传承原有的政务公开载体的基础上,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从职能范围、行业特点出发,丰富、活化政务公开的手段、方法和形式,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改革创新。

    1.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整合政务信息资源,扩大网上政务信息公开范围。

2.通过微博、微信公开。“盐城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平台和官方微博等一批新媒体相继开通使用,极大地提升网络问政的新渠道,方便与增进了公众参与和监督。

    3.通过传统媒体公开。利用“盐城应急管理”简报和其他新闻媒体,对外公开应急管理系统执法情况和工作信息简况。

(四)接受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今年以来,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行政执法、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

1.强化群众监督。设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随手拍”活动,鼓励群众提供线索,市县两级都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及时接受群众的批评、建议和投诉。

2.强化网络监督。群众可在盐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局网站,了解具体业务情况,并可通过“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直接对我局进行监督投诉。

3.强化专门机关监督。今年,我局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开展政务公开检查整改工作,通过QQ工作群开展在线交流、沟通以及发送问题整改清单等方式,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发生,达到真公开、实公开、常公开的目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6

+28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09

-98

91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6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0

 0

 0

 0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0

 0

 0

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27

 0

 1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组配分类、主题分类、网站栏目把握不够准确,有时信息发布栏目存在少选、漏选的情况。

二是公开的信息动态新闻类信息较多,存在发布不及时的问题,未能体现信息时效性;政策解读方式单一,不够生动形象。

三是公众参与度较低。我局门户网2019年发布了2次在线调查,但群众参与度较低,提供的有效建议和意见较少。微信、微博关注度也不够高,政务新媒体的作用发挥不够好。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力度。拓宽主动公开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全面地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是及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和完善,全面公开涉及我局的政务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审签程序,严格把好信息质量保证关,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三是优化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加强网站建设,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完善各级专栏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发挥网站与公众沟通桥梁的作用,为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盐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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