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出台背景:为贯彻落实《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和《盐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结合我市实际,由市城管局会同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收运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的总体工作目标:贯彻落实省、市非洲猪瘟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强化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为抓手,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指导监督,提高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签约覆盖率;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过程管理,全面清查并淘汰不达标车辆,实现规范收运;加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监管,严格执法,加大对非法收运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整治行动主要内容:从餐厨废弃物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入手,全面整治餐饮服务单位不分类投放、非法倾倒餐厨废弃物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委托、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猎和非法打捞地沟油等行为;消除餐厨废弃物收运车辆噪音烟气扰民、车身不洁和遗撒滴漏等现象。重点治理以下2个环节9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餐厨废弃物产生环节,重点查处5个方面违法违规行为,1﹒尚未与盐城大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盐城市大吉餐厨厂)签订收运协议,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经许可的餐厨废弃物收运企业或个人收运的行为;2﹒未建立餐厨废弃物收运台账或台账不规范的行为;3﹒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不规范,餐厨废弃物未单独投放、分类收集不到位的行为;4﹒将餐厨废弃物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或混入生活垃圾中的行为;5﹒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非法炼制地沟油等违法行为。
二是餐厨废弃物收运环节,重点查处规范4个方面违法违规行为:1﹒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非法从事餐厨废弃物收运的行为;
2﹒收运车辆标识不清、密闭性差、车身不洁,在收运过程中出现遗撒、滴漏等行为;3﹒餐厨废弃物收运线路、时间、频次安排不合理,作业噪音扰民行为;4﹒整治车况差和烟气排放不达标车辆。
整治行动工作措施安排:一要建立完善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二要加强餐厨废弃物运输轨迹监管;三要加大联防联控执法打击力度;四要加快运输车辆改造更新进度;五要营造严管严治的工作氛围。
整治行动主要步骤:自2019年6月至2020年底,全面开展盐城市餐厨废弃物收运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6月底至7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积极营造氛围,凝聚合力。
二是全面排查阶段(2019年8月至9月),全面开展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排查工作,制定问题清单,建立完善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收运企业清单和运输车辆数据库。
三是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根据实施方案和统一部署,针对存在问题,集中联合开展专项整治,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总结巩固阶段(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主要保障措施: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城管、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等部门要在属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定期召开会议,通报交流工作情况,共同研究整治措施,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市级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各地的督促指导,确保整治工作全覆盖。二要明确责任分工。城管部门负责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的监督指导;公安部门负责打击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涉餐厨废弃物犯罪的行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餐厨废弃物收运处工作中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依法依规查处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单位、单位(学校)食堂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购买、销售、使用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加工的食用油等违法行为。三要健全长效机制。要加强餐厨废弃物处理方面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结合垃圾分类工作,倡导绿色消费,开展“光盘”行动,促进餐厨废弃物源头减量。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实现执法工作常态化开展,消除餐厨废弃物非法收运行为。四要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各职能部门要汇总本地域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分报市城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整治工作过程中,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市城管局将联合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各地整治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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