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民审〔2020〕48 号
关于同意命名“海富花园”的批复
盐城海建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请予命名“海富花园”名称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盐城市人民政府《盐城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同意命名“海富花园”。“海富花园”东至南苑小区,西至盐马路,南至东进路,北至希望路。请按照国家标准(地名标志 [GB 17733-2008])设置地名标志和门、楼牌,未经地名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地名名称。
特此批复。
盐城市民政局
2020年6月23日
抄送:省民政厅,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盐城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