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见义勇为称号评定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引号 | 11320900K12926869E/2021-17919 | 组配分类 | 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1-01-07 |
文号 | 盐政规发〔2021〕2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机关事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安、司法 | ||
时效 |
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盐城市见义勇为称号评定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见义勇为称号评定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