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地方标准公示(新生儿母婴护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1-01-04 信息来源:市市监局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发布《新生儿母婴护理规范》地方标准(见附件),按照《江苏省地方标准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报批文本向社会各界进行公示(公示期30日)。如有任何意见,请于2021年2月4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逾期视为无意见,提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和依据。
联系电话:89029411,电子邮箱:523600717@qq.com;联系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38号。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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