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4年2月1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盐城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盐政办发〔2014〕16号)同时废止。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引号 | 11320900K12926869E/2020-17651 | 组配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0-12-21 | ||
文号 | 盐政办函〔2020〕24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减灾救灾,其他 | 时效 |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盐城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4年2月1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盐城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盐政办发〔2014〕16号)同时废止。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