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盐城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8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4年2月1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盐城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盐政办发〔2014〕16号)同时废止。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盐城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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