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盐城市开发园区工业用地
收储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盐城市开发园区工业用地收储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盐城市开发园区工业用地收储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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