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第四批拟立项的盐城市地方标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08 信息来源:市市监局
经研究,现将拟立项的2021年第四批的盐城市地方标准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25日。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2021年10月26日前向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需签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和依据。
联系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38号 409/411室,联系电话:89029409、89029411,邮箱:523600717@qq.com。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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