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盐城市公安局
关于开展全市普通国省道视距保障和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安全保障两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0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交投集团: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普通国省道安全水平,预防重大交通事 故的发生,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决定开展全市普通国省道视距保障和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安全保障两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10月底前,完成普通国省道视距保障和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安全保障两项工作,达到 “四无三不两规范”,具体如下:

(一)平面交叉口通视三角区、弯道内侧、路侧搭接道口无有碍通视的物体;

(二)公路沿线交通标志、信号灯无被植物或杆件等物体遮挡的现象;

(三)一级公路平面交叉口和中分带开口前后一定范围内中央分隔带无遮挡视距的乔木、高大灌木等障碍物;

(四)平面交叉口实体岛内无乔木、高大灌木、景观石等遮挡视距的障碍物;

(五)公交校车停靠站点不得设置在桥梁结构范围内、隧道内、平面交叉口加减速车道范围内和平面交叉口通视三角区范围内;

(六)一级、二级公路上的公交校车停靠区不得占用行车道;

(七)公交校车停靠站点不得设置在临水、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以及视距不良的路段;

(八)公交校车停靠站点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设置齐全、规范;

(九)规范公路沿线停车秩序和路域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清除影响视距的障碍物

保障平面交叉口通视三角区视距。平面交叉口通视三角区 范围内存在的障碍物,应进行清除。其中,针对乔木和高大灌木等,有条件时应将其移至通视三角区之外,无移植条件时应通过修剪整理降低对车辆运行的影响;针对构筑物、建筑物等难以清除的障碍物,应完善主要公路警告或限速等设施,以及次要公路停让标志标线等设施。

保障中央分隔带开口前后视距。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设置的护栏、绿化或防眩板等设施,自平面交叉或中央分隔带开口前100m处开始逐渐降低高度,保障开口处停车视距。

保障其它视距。修剪弯道内侧、平面交叉口实体岛内、交通标志和信号灯前方遮挡视距的乔木、高大灌木等植被,移除 遮挡视距的景观石、广告牌等障碍物,保障公路沿线的停车视距以及交通标志、信号灯的可视性。

上述清除工作由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形成整改任务清单,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

(二)优化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形式和位置,完善标志标线

合理确定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形式。设置在一级、二级公路 上的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应不占用行车道且不影响非机动车和 行人的正常通行,站点形式应采用港湾式。一级、二级公路有辅路的,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应设置在辅路上。设置在三级公路上的公交校车停靠站点,站点形式可采用路边式,停留车道长度应大于15m。公交校车停靠站点与服务区(站)、停车区(点)合并设置的,宜设置车辆物理隔离通道,联通服务区、停车区与地方道路,通道与公交校车停靠站点的距离不宜超过300m

科学设置公交校车停靠站点位置。普通国省道公交校车停 靠站点位置应根据群众乘车需求因地制宜设置,宜采用较大的 间距,一级公路公交校车停靠站点最小间距1000m,一级公路辅路以及二级及以下公路公交校车停靠站点最小间距500m,间距过小的站点应进行迁移或合并设置。对设置在交叉口通视三角区范围内、最大纵坡大于2%的陡坡、视距不良的弯道、临水路段、桥梁结构范围内的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应根据规范要求, 结合实际,重新选址并迁移。

完善公交校车停靠站点标志标线。设置在普通国省道上的 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应按照规范要求和实际需求,完善公交校车停靠预告标志和站点标志、停靠站点标线、人行横道指示标志和标线等设施。拟进行改造的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在改造完成前,应在站点前适当位置设置警告或限速设施。

上述公交校车停靠站点的优化完善工作由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形成整改任务清单,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大市区公交站点的优化完善工作由运营单位开展。

(三)严格查处占路停车、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

严查影响行车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大公路巡逻管控力度, 严格查处机动车占道停车等违法行为,对交通量大、经常发生违法停车的事故多发路段,依法设置禁停标志标线、违法占道抓拍设施等,保障道路通畅。

强化路域环境整治常态化管理。加强公路沿线路域环境常态化巡查与整治,查处摆摊设点、马路市场、违法建筑、非法搭接等影响公路通行和安全的各类违法行为,提升公路通行秩序。

上述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由公安交管部门牵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配合开展。

三、工作步骤

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局已完成了清除影响视距的障碍物和优化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形式和位置、完善标志标线的全面排查摸底,并形成了问题清单,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各责任单位应在202112月底前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一点一策”改造措施,积极筹措改造资金,同时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普通国省道视距保障和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安全保障工作,确保202210月底前全部完成。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将根据实施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督导验收,及时总结管理经验、技术创新等工作亮点,做好工作总结,适时开展现场调研交流。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工作站位

要深入贯彻落实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当前我市公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提高对普通国省道视距保障和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安全保障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两项行动”作为减少和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工作来抓。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将成立联合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两项行动。各责任单位也要成立“两项行动”工作专班,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设置、谁落实”的原则,明确交通、公安、教育、住建、园林绿化、沿线乡镇、公交校车运营等单位和部门的责任分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把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应的单位和部门。

(三)强化协调保障,推进工作落实

要充分依靠安全生产委员会等机构的协调工作机制,研究 出台相关政策意见,落实改造资金;要强化各单位、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普通国省道视距保障和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安全保障工作;要加强动态检查、过程督导和目标考核,确保各部门、各单位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要加强改造项目质量管理,公交校车停靠站点的移址改造应由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加强技术指导和施工监管, 确保改造质量。要加强“两项行动”实施过程的安全管理,规范施工作业,对在改造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和隐患的要采取相应措施。

(四)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长效管理

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常态化管理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公路视距、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常态化安全检查和巡查,及时消除平面交叉口通视三角区、弯道内侧等范围内遮挡视距的障碍物,完善公交校车停靠站点位置、形式以及相关标志标线。针对公路新建、改扩建项目,应加强平面交叉口通视三角区视距管理,在通视三角区和路侧净区范围内严格限制乔木和灌木的种植,严禁设置景观石、广告牌、村名牌等遮挡视线的障碍物。同时,公路新建、改扩建项目应按照“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的原则,根据城乡公交开行实际需求,综合考虑公交站点的预留设置。加强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审批和管理,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原则上不再新增独立的校车停靠点,新增站点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普通国省道视距保障和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安全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公众安全出行,是民生工程。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宣传组织力度,把“两项行动”作为提升公路交通安全水平、展现负责任政府形象的重要载体进行宣传。要加强对公路沿线乡镇、村以及公交校车运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宣传,提升全民安全意识。通过强化舆论引导,努力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支持“两项行动”的良好氛围。

请各单位20211215日前将“两项任务”具体联系人上报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刘毅,联系电话88111102;市公安局,联系人:丁志华,联系电话15851079007

 

附件:1.《省交通运输厅 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普通国省道视

距保障和公交校车停靠站点安全保障两项行动方

案的通知》(苏交公路〔2021〕13号)

2.盐城市普通国省道视距保障行动任务清单

3.盐城市普通国省道公交校车停靠点任务清单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盐城市公安局

                          2021126


返回顶部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