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民审〔2021〕13号
关于同意命名“长坝和润花园”的批复
江苏京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请予命名“长坝和润花园”名称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盐城市人民政府《盐城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同意命名“长坝和润花园”。“长坝和润花园”东至规划道路西红线,西至规划道路东红线,南至规划兴达路,北至西环路小学用地南界址线。请按照国家标准(地名标志 [GB 17733-2008])设置地名标志和门、楼牌,未经地名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地名名称。
特此批复。
盐 城 市 民 政 局
2021年2月9日
抄送:省民政厅,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盐城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