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第一批拟立项的盐城市地方标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1-02-09 信息来源:市市监局
经研究,现将拟立项的2021年第一批的盐城市地方标准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23日。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2021年2月23日前向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需签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和依据。
联系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38号 409/411室,联系电话:89029409、89029411,邮箱:523600717@qq.com。
附件:2021年第一批拟立项的盐城市地方标准目录(1).pdf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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