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盐城市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
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1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盐城市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0年8月15日印发的《盐城市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盐政办发〔2010〕140号)同时废止。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盐城市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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