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盐城市区虚拟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引号 | 11320900K12926869E/2021-17918 | 组配分类 | 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1-04-10 |
文号 | 盐政规发〔2021〕5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信息产业(含电信),其他 | ||
时效 |
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盐城市区虚拟轨道交通运营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盐城市区虚拟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