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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9000143558064/2021-17572 组配分类 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
发布机构 市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1-05-1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时效 有效

关于举办2021年盐城市第一期
游泳救生员、游泳社会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全市各游泳场馆、学校、宾馆、健身会所、各县区游泳馆场所:

为进一步规范体育健身市场秩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保护体育健身消费者和体育服务相关从业人员的权益,统一从业人员资质标准,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对盐城市游泳场馆体育行业特有工种游泳救生员和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和鉴定单位

培训单位:盐城市游泳馆(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盐城游泳培训基地)

鉴定单位:江苏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20215月22-526日在盐城市游泳馆举办

三、鉴定考核初定时间

2021527-28

四、培训内容与方法

选用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游泳救生员和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培训教材进行授课。

五、参加人员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游泳事业,并符合专业基本资格的本市及外埠从业人员。

(二)年龄满16周岁,初中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游泳现场赴救能力(200米不间歇连续游)。

(四)具备心肺复苏、爬泳、仰泳、蛙泳、测泳、反蛙泳、潜水、踩水等技能。

六、颁发证书

经体育行业特有工种游泳救生员和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和江苏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鉴定考核合格者,将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核发的游泳救生员和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可在全国游泳场馆上岗。

七、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322日-5月18日

(二)报名地点:盐城市解放南路108号市温泉游泳馆吧台。

(三)报名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2.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二份);

3.健康证或体检证明(有效期内,原件、复印件二份);

4.近期蓝底免冠证件电子版权照片,文件大小在30kb-60kb之间,以本人证件编号命名。

(四)报名热线

徐老师:13004473989  李老师:15895180606

市温泉游泳馆吧台:(0515)88428523

八、费用

(一)按市物价部门审核的费用标准执行。

(二)申报初级游泳救生员者每人须交培训、资料、鉴定费800元,申报中级游泳救生员者每人须交培训、资料、鉴定费965元;申报初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者每人须交培训、资料、鉴定费1065元,申报中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者每人须交培训、资料、鉴定费1185元。

(三)高校、中专校学生凭学生证原件报名可优惠10%。

 

附件:游泳馆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审批登记表.doc

 

 

盐城市游泳馆              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

盐城游泳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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