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效施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健全盐城市科学、民主、依法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市司法局起草了《盐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法规的质量,现将《盐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ycfzbfgc@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盐城市司法局,地址:盐城市盐马路246号,邮编:224005。
三、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1年7月9日。
附件:1.《盐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征求意见稿)》
2.《盐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起草说明
盐城市司法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