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创建示范清理规范目录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11:29 字体:[ ]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和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的决策部署,经省创建达标评比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审议批复,全市创建示范清理规范保留“盐城市文明村镇(社区)”等32个项目,取消“盐城市公正司法示范点”等10个项目。现将目录通告如下:

一、保留项目(32项)

1.盐城市文明村镇(社区)

2.盐城市文明单位(行业)

3.盐城市文明家庭

4.盐城市文明校园

5.盐城市平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6.盐城市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

7.盐城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

8.盐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生态乡镇、生态(绿色)村(社区)、生态工业园

9.盐城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

10.盐城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

11.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12.盐城市卫生镇村

13.盐城市“青少年维权岗”

14.盐城市青年文明号

15.盐城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

16.东台市文明村镇

17.建湖县文明创建先进集体(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

18.射阳县文明村镇(区)、文明单位(社区、校园)

19.射阳县平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20.阜宁县文明村镇(单位、社区、校园)

21.阜宁县平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22.滨海县文明村镇(社区)

23.响水县平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24.响水县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

25.大丰区文明单位、村、社区、校园

26.大丰区示范家庭农场评定

27.大丰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

28.盐都区文明村镇

29.亭湖区级文明单位、文明镇、文明村、文明社区

30.亭湖区特色田园乡村

31.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明村、文明社区评选

32.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二、取消项目(10项)

1.盐城市公正司法示范点

2.盐城市诚信守法示范户

3.盐城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点

4.盐城市价格诚信单位

5.盐城市市级特色小镇创建

6.盐城市文明工地

7.射阳县乡村振兴先进试点示范镇村

8.射阳县无访无诉镇(区)、村居(社区)

9.建湖县平安民主法治示范村

10.建湖县“三无”镇(街道、区)“四无”村居(社区)创建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里批准的目录和《江苏省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工作规范》(苏创组发〔2019〕1号)规定开展创建示范活动。对取消项目,一律不得继续开展或变相开展。对不纳入清理范围项目,要规范项目名称,不得使用“创建”“示范”等名称开展活动。对保留(合并或调整)项目要着力改进创建示范活动开展方式,优化指标体系,提升创建内涵,将创建示范活动融入日常管理,形成常态化机制,确保工作实效。各相关部门在组织实施前须按管理权限将工作方案报市、县创建达标评比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规范落实创建示范项目审批制度,创建示范活动的设立、调整或变更及时按程序进行申报。


盐城市创建达标评比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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