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11:24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公安局政务服务管理支队联系(地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邮编:224008,电话:0515-6908322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公安工作,重点突出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民生问题,不断加强公开力度、丰富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有效地保障了社会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公安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一是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全年共计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42条,平安盐城微博公开信息6500条、平安盐城微信公开信息2160条、公布规范性文件4个、行政许可507012起、行政处罚1181360起、行政强制15459起、行政事业性收费8606.87万元。

二是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5件,办理45件,按期答复率100%。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13件,复议维持3件,终止9件、驳回1件。无未经复议直接起诉案件和复议后起诉案件。

三是细致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出台《盐城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健全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规范,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细化相关部门任务分工和具体实施步骤,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按时反馈答复。

四是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中国盐城、盐城公安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综合采用警务要闻、通知公告、一线警讯、警方提示、安全防范、法制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五是严格开展督查考核。落实工作专班对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定期维护,负责信息公开的发布管理,同时明确保密审查、运维管理、工作纪律,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年度报告、投诉反馈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畅通运行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向前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0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70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81360

行政强制

1545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606.8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5

0

0

0

0

0

4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6

0

0

0

0

0

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1

0

0

0

0

0

11

(七)总计

45

0

0

0

0

0

4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10

0

1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最新要求和群众新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深化、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完善。为切实解决上述瓶颈难题,重点推进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在巩固利用好现有政策解读渠道同时,增强主动工作、主动回应、主动发声意识,不断丰富完善新闻发布会双微推送等政策解读新渠道,既提升公安工作透明度,也占领新闻主阵地、抢抓舆论主导权。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组织公开内容丰富、数据详实、综合性较强的专题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三是深化公开载体建设。科学设置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完善公安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基层一线场所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2022年,市公安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立足自身职能、主动履职尽责,强化学习交流,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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