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落实省有关部署要求,研究审议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质量强市建设等事项
10月26日,市政府召开第15次常务会议,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落实省有关部署要求,研究审议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质量强市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事项。市长周斌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江苏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通报我市整改工作方案及进展情况。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最新部署要求,压紧压实责任、加快推进整改,强化标本兼治、补齐短板弱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用实际行动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围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持续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从源头夯实绿色生态之城、绿色制造之城根基,加快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会议通报中央和省在盐开展巡视、督查、审计有关情况,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整改标准,严格把关销号,限期整改到位,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会议研究《关于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强调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是盐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必然选择。要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坚持系统思维,强化要素保障,勇于担当作为,协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构建、生态碳汇能力提升等工作,积极试点建设低(零)碳产业园区,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更好推进绿色发展。
会议审议《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增强质量至上意识,强化科学技术、改革创新支撑,严格质量监督管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持续提升制造业、工程项目、公共服务等领域质量水平,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会议研究《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审议《关于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指出要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突出“引、培、聚、联”四项措施,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着力构建农产品特色品牌体系,为建设东部沿海大粮仓、生态食品大超市、乡村休闲大花园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审议《盐城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指出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加大宣传解读力度,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和使用预警信息防灾御灾。会议审议《盐城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要求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细致开展火灾事故“一案三查”,全面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本质安全水平。会议审议《盐城市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要求坚持用户思维、持续深化改革,打通数据共享、加快数字转型,细化工作举措、加强协作配合,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会议听取全市国有企业发展有关情况汇报,肯定国有企业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强调要按照党的二十大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要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耕主责主业,深化改革创新,优化产业布局, 持续做大做优做强,坚决扛起国企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经营意识、节约意识、当家意识,建立全链条监管体系,强化风险防范化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