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统筹推进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加强对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指导,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101号)、市政府《盐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盐政规发〔2022〕7号)的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盐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本辉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亚钊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源 市住建局局长
成 员:王 珏 东台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唐 坤 建湖县政府副县长
孙良海 射阳县政府副县长
陈艳燕 阜宁县政府副县长
侯德志 滨海县政府副县长
薛风林 响水县政府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薛文杰 大丰区政府副区长
徐启楼 盐都区政府副区长
王立群 亭湖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杨义宽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副主任、党工委委员
李佩建 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
王加淦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吴 遥 市财政局副局长
樊 荣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邢晓峰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徐玉军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王信俊 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
余 群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二级高级主办张晓政 市国资委副主任
宋龙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江志红 市城投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张文华 盐城供电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住建局局长刘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不再另行发文。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