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盐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3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盐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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