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盐都区

发布日期:2022-02-16 09:32 来源:盐都区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盐都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盐城市新都路618号盐都区行政中心0123室,邮编:224005,电话:0515—8858527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向领航,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全面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为抓手,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方位回应公众关切。

(一)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推进主动公开

2021年,我区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持续推动政务运行全过程公开透明。盐都政府网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9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5条,政务动态信息1966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7022条。发布政策解读58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及重大舆情18次,收到留言1317件,办结1317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1343项,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343项,总办件量219131件,其中,自然人办件量为164258件,法人办件量为54873件。此外,举办政务访谈9期,开设“党史学习教育”“节能宣传”“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宣传”等专题10个。

(二)健全办理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区严格按照《条例》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苏政办函〔2019〕98号)的要求,严格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寄送、归档等各项流程,依法依规开展答复工作。严格受理登记,要求各部门各板块将受理文号、申请日期、答复期限、申请形式、答复方式、答复日期、签收日期等信息逐一进行登记,确保内容完整、事项齐全、利于查找。2021年,全区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3件,较上年下降9.8%,除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的17件,其余申请均已在当年依法依规并按期答复。

(三)推动政府信息资源标准化

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实现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在政府信息公开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全流程审核机制,从源头上确保公开实效,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严格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国务院《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各项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府网站功能,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切实增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引导舆论功能,全面提升了政府门户网站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根据工作重点和热点开设专题栏目,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和集成度。网站年度独立用户访问总量890152次,总访问量9496379次。进一步规范已开设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严格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开展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监管等各项工作,切实发挥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新型平台的作用。

(五)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定期督查等方式,加大对政务公开薄弱单位的督促指导,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提高。做好问题反馈和整改提升,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范围还需拓展;二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升;三是依申请公开答复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2022年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将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功能,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面向社会主动公开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决策、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等。加强政策跟踪回应,及时对政策试行效果相关舆情和社会关注点进行回应,有针对性地释疑解惑。

二是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将进一步完善常态化解读回应机制,认真落实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完善公开审核机制,把政策解读作为政策文件公开发布必要环节。推广简明问答式、场景式政策宣传解读,密切跟踪舆情,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及时回应,引导预期。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解读回应联盟,推动多部门联动解读、在线回应。

三是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能力。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指导力度,牵头组织各单位开展政务公开集中培训、专题培训,做好政务公开特别是其中薄弱环节的指导工作,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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