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盐城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3月15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737室(邮编224008),并在信封上注明“盐城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515-86668409;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yc80500750@163.com。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