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环党组〔2022〕26号
关于市生态环境局处级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环保局,市生态环境局盐南高新区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省厅同意,决定对局处级领导分工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张步胜 局长、局党组书记
主持局全面工作,兼管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马志军 副局长、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负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水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分管财务与审计处、水生态环境处、海洋生态环境处。联系响水生态环境局。
吕明光 副局长、局党组成员
负责组织人事、生态环境改革、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作风建设、群团、退休干部管理、环保督察,大气、水、土壤、海洋、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执法监管、环境信访、环境应急、秸秆禁烧等工作。
主持市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环境督察处、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盐都生态环境局。
王 彬 副局长、局党组成员
负责生态环境综合业务、生态环境总量控制、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生态环境信息化、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与交流、污染源普查、自然生态保护、生态环境科技、大气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工作。
主持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综合业务处(生态文明建设处)、生态科技处、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市环境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联系大丰生态环境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部门。
徐玉军 副局长
负责环境保护行政审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海洋环境监测等工作。
协助张步胜同志主持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审批处)、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盐南高新区分局。联系建湖生态环境局、阜宁生态环境局。
郑田雄 局总工程师
负责机关行政管理、政务公开、议案提案办理、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研究室)、土壤生态环境处(核与辐射和固体废物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联系射阳生态环境局、滨海生态环境局。
许洪顺 局党组成员
不参与市生态环境局具体业务工作分工。
孙 霖 三级调研员、局党组成员
负责依法行政、行政处罚、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环境污染责任险、规范性文件审查,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处,协助分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联系东台生态环境局。
单广智 四级调研员、局党组成员
负责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生态环境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
分管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联系亭湖生态环境局。
孔令逸 二级调研员
协助联系建湖生态环境局。
叶茂新 四级调研员
协助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作风建设、群团、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协助联系阜宁生态环境局。
张卫东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主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工作。
中共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2年3月16日
抄送:中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党组、驻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盐城市委办公室、盐城市政府办公室、盐城市纪委监委第11派驻纪检监察组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