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盐城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4 11:35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盐城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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