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五批)

发布日期:2022-04-08 17:07 字体:[ ]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五批    20224月9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JS202203290086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楠沁花园、柏润花园,距离小区200m左右,新建约5800平垃圾处理站,未举行听证,无环保手续即开工建设。

盐城市

盐南高新区

其他污染

330日,盐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是盐南高新区垃圾综合处理中心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转运站项目,设计转运量400/日,项目建成后主要服务范围为盐南高新区约22.93万人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中转站压缩装置进行压缩,采用转运车方式运输至江苏大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根据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本项目以垃圾压缩站站房、污水处理站分别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

3、该项目尚未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正在按程序报批。

部分属实

1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完善相关手续,保证合法合规推动项目建设。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尽可能减少对群众的影响。

2、督促盐南高新区积极落实建设主体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沟通解释,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争取群众的认可和理解依法开展稳评。

 

2

D2JS202203290083

盐城市亭湖区南阳镇龙碾村5组新建砖瓦厂、盐东镇生建村8组工业园韶泽建材,两家碎石场均无手续,露天堆放材料,扬尘、噪音严重。

盐城市

亭湖区

大气

噪音

330日,亭湖区人民政府组织生态环境部门,以及南洋镇、盐东镇开展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两家碎石场一处为无名碎石场另一处为盐城市韶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无名碎石场未经批准于2021122日至20221月,擅自建成碎石生产设备1台套,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厂区内堆放的砂石、废弃混凝土块采取防尘网覆盖措施。

3、盐城市韶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2112月擅自建成废弃混凝土破碎项目并投入生产。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厂区内堆放的砂石、废弃混凝土块采取简易围挡、覆盖措施,部分砂石、废弃混凝土未覆盖到位。

属实

1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对无名碎石场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行为依法立案调查。2022129日对其生产设备进行查封。45日依法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对盐城市韶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废弃混凝土破碎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未建设,易产生扬尘物料未覆盖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3
202242日,无名碎石场盐城市韶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废弃混凝土破碎项目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废弃混凝土等物料已清理完毕。

3

X2JS202203290025

盐城市东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庄路36号,江苏华源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源公司),夜间非法生产,废气、废水、噪音扰民,多次反映无果;高新区管委会征收土地后留下大量建筑垃圾,至今未清理。

盐城市

东台市

大气

噪音

土壤

330日,东台市人民政府组织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以及东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现场调查:

1华源公司PVC手套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0 1月经原东台市环保局批准,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于20136月经原东台市环保局批准。均通过原东台市环保局组织的环保三同时验收。
 
2华源公司PVC手套生产项目环评文件批复的年设计运转时数为7200小时、年生产天数300天,项目生产实行三班制,夜间生产符合环评文件批复的要求。330日晚18时左右,331日晚21时左右,东台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部分生产线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
   
32022330日,东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华源公司无组织废气、车间有机废气排气筒、废水、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夜间厂界噪声存在部分点位超标现象外,其余均符合规定排放标准。
 
42021年以来东台生态环境局多次受理涉及该问题的举报件,并赴现场调查处理。
    5、富洋安置区周边、南庄川东港南侧、红光网界河南侧等征收地块拆迁户陆续交房拆除后形成碎砖等建筑垃圾,目前仍剩余3万立方临时堆放在拆迁地块内,落实防尘网覆盖措施。

部分属实

1、制定整改方案,对厂界噪声超标点位的区域采取隔音降噪措施。计划于2022630日完成整改。
    2
拆迁建筑垃圾已采取防尘网覆盖;拟通过资源化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利用等方式逐步消化。计划2022年底前完成整改

4

X2JS202203290017

盐城市建湖县建阳镇东尤村,在湿地和行洪保护范围内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且所涉区域均为农业用地,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盐城市

建湖县

生态

330日,建湖县人民政府组织自规、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现场调查

群众反映的光伏发电项目为盐城悦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拟建项目,拟建设用地为水产养殖用地,不属于生态红线、生态管控区及行洪范围,不在受保护湿地范围内。该项目因未取得相关同意实施的文件,未建设。

不属实

严格执行生态红线和行洪范围管控要求,加强巡查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光伏发电项目审批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投入建设。

5

D2JS202203290013

盐城市射阳县射阳港运粮河桥南、海填堆西,复垦土地4600亩(其中占丹顶鹤北二实验区约2000亩),2020年起全部复垦土地均用于稻鱼养虾。目前当地政府为应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强行拆掉养殖项目。养殖户认为此举不合理。

盐城市

射阳县

生态

330日,射阳县人民政府、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地块权属单位为射阳县海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海涂公司),面积4602.8亩,其中约2300亩在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射阳北二实验区内,另外约2300亩在实验区范围外。

2、经查,该地块2019年底起逐步实施海水稻渔种养及轮虫养殖破坏耕地耕作层和种植条件20221月份射阳县人民政府牵头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整治

部分属实

12022216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对新禾公司违规开展海水稻渔种养及轮虫养殖、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建设等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2
2022325日,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海涂公司限期改正,恢复原土地种植条件。

3、责令海涂公司对该宗地块立即整改,以符合稻渔综合种养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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