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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政办发〔2022〕51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盐城市新兴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防范
处置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8-9 来源:市司法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新兴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处置责任清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相关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处置工作联动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密切协调配合,按照责任分工抓好任务落实,并加强对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市安委办要对新兴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处置责任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本责任清单出台后,法律法规、上级规范性文件对清单所涉及职责分工予以明确的,按新明确的职责分工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盐城市新兴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处置责任清单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盐城市新兴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处置责任清单

序号

风险领域

风险内容

责任分工

责任单位

1

储能站

目前储能电站在安全方面的规范标准要求较低,在后期的运营中存在安全风险。

由市县两级安委办协调发展改革、工信、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机构)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对已建成和在建储能站开展检查评估,列出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明确整改和防范要求。

市安委办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支队,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

2

动力电池改装

一些车主擅自改装或加装大容量蓄电池和大功率电机,存在交通安全和火灾风险。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非法改装企业非法拼装、改装、加装电池的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有关车辆上道路行驶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建立健全有关联动监管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加大对改装车辆的检查力度。

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

3

废电池

回收环节环境污染监督管理

废电池回收行业进入门槛低,部分企业在回收过程中拆解、冶炼不规范,污染环境,存在安全风险。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废电池回收利用环节环境监督管理;工信部门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进行监督管理。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建立健全有关联动监管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开展针对性检查,落实严格的监管措施,不断改进工艺流程,提升规范化操作水平。

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

4

环保设施

近年来,我市发生多起因企业环保设施施工、运行、维护不当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环保设施检查排查,督促企业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健全环保设施施工、运行、维护相关制度,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健全有关联动监管工作机制。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共同监管范围内的企业,涉及有关危险废物和环境治理设施的监督管理按《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执行。

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

5

无人机

无人机没有统一标准规范,日常监管难度大,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盐城南洋机场公司依法负责机场方圆55公里净空区区域内无人机飞行计划审批同意,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公安部门负责军事设施、政府机关、水电油气设施、危化品单位,车站码头、景点商圈以及大型活动、会议等重要目标、重大安保活动现场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违法犯罪行为;交通部门负责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市域范围内,净空区区域由盐城南洋机场公司牵头建立健全有关联动监管工作机制;净空区区域外由公安部门牵头建立健全有关联动监管工作机制。

盐城南洋机场公司、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

6

通用航空

通用航空监管力量不足、专业人才不够、重“放”轻“管”等问题凸显。

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划对通用机场建设进行指导和协调,强化专业监管人才培养;盐城南洋机场公司依法负责机场方圆55公里净空区区域内飞行计划审批同意,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公安部门负责“落地查人”,严厉打击“黑飞”等违法违规行为。由交通部门牵头建立健全联动监管工作机制。

市交通局、盐城南洋机场公司、市公安局,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

7

低空飞行

随着城市发展,高层建筑日益增加,低空飞行存在一定风险,一旦发生事故会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冲击。

盐城南洋机场公司依法负责机场方圆55公里净空区区域内“低慢小”低空飞行计划审批同意,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公安部门负责军事设施、政府机关、水电油气设施、危化品单位,车站码头、景点商圈以及大型活动、会议等重要目标、重大安保活动现场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违法犯罪行为;交通部门负责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市域范围内,净空区区域由盐城南洋机场公司牵头建立健全有关联动监管工作机制;净空区区域外由公安部门牵头建立健全有关联动监管工作机制。

盐城南洋机场公司、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

8

玻璃栈道、

网红吊桥

玻璃栈道、网红吊桥等设施没有统一规范,也没有行业技术规范的统一标准,稳定系数得不到保障,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文旅部门牵头负责景区玻璃栈道、网红吊桥等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做好管辖场所玻璃栈道、网红吊桥等安全监管;住建部门负责指导项目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生产流通领域相关产品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由文旅部门牵头建立健全联动监管机制,认真排查梳理设置玻璃栈道、网红吊桥的场所,扎实开展安全检查检测,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安全经营。

市文广旅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

9

“剧本杀”

“剧本杀”等场所,空间狭小,大量使用电器设备和可燃装饰物,存在火灾隐患。

文旅部门负责内容管理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督促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公安部门负责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住建部门负责消防审验工作;行政审批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注册登记等工作。由文旅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建立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和联合执法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市文广旅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支队、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

10

文旅演出

文旅演出及重大节庆活动人员密集,容易产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

严把市场营业性演出准入关,加强演出活动全过程监控;针对黄金周、节假日以及自然灾害高发季,加强应急措施的检查;及时公布热门景区、文博物馆客流和旅游目的地天气交通等有效信息,合理引导游客出行。

市文广旅局,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

11

农家乐、民宿

部分农家乐、民宿因规模小、分布零散,存在房屋、消防、食品安全等风险。

住建部门作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建立健全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商务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用作商贸服务业经营的房屋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商务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文旅部门依法定职责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卫健部门负责住宿场所及从业人员卫生监管指导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指导;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指导做好环境保护,对其污染物排放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日常治安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消防救援机构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由住建部门牵头建立健全联动监管工作机制。

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

12

平台骑手

外卖骑手闯红灯、逆行、超速以及分心看手机等违法行为比较普遍。

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

市公安局,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

13

游乐设施

充气城堡、充气滑梯、蹦蹦床、滑梯等网红游乐设施,普遍安全管理不善,安全风险较高,容易引发事故。

文旅、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游乐场所项目审批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的场地谁负责”的要求,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分别牵头扎实开展本行业领域内游乐场所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游乐设施安全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委托技术机构开展风险评估、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为小型游乐设施安全提供指导服务。应急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加强监管。

市文广旅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

14

加氢站

我市加氢站仅取得特种设备气瓶充装许可,缺少行业主管部门监管。

住建部门负责加氢站建设安全管理和消防审验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氢气配送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部门负责加氢车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氢站特种设备检验、使用登记、使用安全等安全管理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加氢站有关安全管理工作;消防救援机构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由住建部门牵头建立健全联动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消除监管盲区,确保行业本质安全。

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支队,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

15

油气长输管道

油气具有易燃易爆等特点,一旦管道发生损坏、腐蚀,易产生重大火灾,甚至爆炸、中毒、污染环境等事故。

发改部门依法主管全市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指导督促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负责建立健全长输管线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长输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依法实施定期检验;住建部门负责强化油气输送管道周边施工项目日常监督管理,配合管道保护部门严查管道周边违法施工行为;公安部门负责严厉打击破坏管道行为,确保管道安全运行。由发改部门牵头建立健全联动监管工作机制。

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

16

地下空间风险

经初步排查,全市有人员居住的车库及地下室共41262个,存在火灾、燃气爆燃等公共安全事故隐患,2020年以来已发生9起伤亡事故、案件。

住建部门负责对民防工程、普通地下室进行摸底调查,对地下空间改建、扩建的施工安全、工程质量进行监管,依法对违反民防法律法规和未纳入建筑业管理流程,擅自改建、扩建地下空间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地下空间燃气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地下空间场所消防审验工作;国资监管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资管单位地下空间摸底调查和自查自纠,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公安部门负责对地下空间内娱乐场所、中小旅馆等场所进行治安管理,依法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消防救援机构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由住建部门牵头建立健全联动监管工作机制,将车库及地下室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网格化社会治理内容,常态组织排查整治。

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供电公司,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

17

海上风电

海上风电建设存在操作困难、作业时间长、危险程度高等作业特点,海上环境复杂,容易出现伤亡事故。海上监管存在“看不到、喊不到、管不到”的难题,一旦发生灾难很难及时救援。

市发改委负责指导、督促海上风电企业完善内部制度、预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盐城海事局(海上搜救中心)负责所辖海域水上交通及施工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海上风电水工作业许可,强化其从业人员海上安全知识培训,开展海上风电施工运维和水域通航秩序执法活动,打击违法船舶参与海上风电施工运维,指导企业建设通航安全自主监控系统,建立完善海上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相关企业和部门开展演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海域使用的管理;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海上风电生态环境统一监督管理,监督、指导海上风电开发企业做好施工、运营期环境保护工作;市交通局负责做好海上船舶避风锚地和应急通道的规划工作,出台全市海上风电登乘点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并督促属地相关部门予以落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宣教渔民,渔船不得随意进入风电施工和运行区域,监督渔船非法从事海上风电施工、运维作业;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海上风电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指导风电企业应急预案制定、演练相关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海上风电施工、运维作业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盐城气象局及时发布海上天气特别是恶劣天气的预报预警,依法做好风电场防雷技术指导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建立健全联动监管工作机制。

市发改委、盐城海事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各相关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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