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盐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2 14:58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盐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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