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应急管理局转发省厅关于修订《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2 10:17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字体:[ ]

各县(市、区)应急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环局、盐南高新区应急局:

为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评审和运行水平,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省应急厅修订了《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苏应急函〔2022〕128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即日起新申报安全标准化评审的企业按本评审标准执行。

 

 

盐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9月1日       

省应急厅关于修订《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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