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公报 >2022年 >第5期

盐政办发〔2022〕62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盐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021-203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9-30 来源:市司法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盐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30   

(此件公开发布)


  

 

 

第一章  发展形势

一、发展基础

二、建设成效

三、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原则

三、建设目标

第三章  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

一、建设标准

二、建设内容

第四章  建设分区和建设任务

一、分区建设重点

二、任务安排

第五章  建设监管和建后管护

一、强化质量管理

二、统一上图入库

三、规范竣工验收

四、加强长效管护

五、严格保护利用

第六章  重点工程

一、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自主建设高标准农田

三、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

第七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规划引领

三、加大资金投入

四、强化技术支撑

五、严格监督考核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保障粮食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自己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多年来,盐城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系列决策部署,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将其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强化组织保障,坚持集聚资源要素,突出规划引领,加大资金投入,实施整体推进,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国际、国内环境深刻变化。随着人口的增长,食品消费升级,粮食需求呈刚性增长,加上新冠肺炎疫情、俄乌冲突、自然灾害等不利因素的叠加影响,粮食安全风险依然很大。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乃“国之大者”。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有利于集聚现代生产要素,推动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有利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和粮食产能,实现土地和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保障农产品稳定供给;有利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扩大农业农村投资,促进农民共同富裕。

根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盐城市“十四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以及盐城市相关专业规划,结合盐城实际,制定本规划。本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形势,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建设分区和建设任务、建设监管和建后管护、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是指导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依据。

规划期为20212030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  发展形势

 

一、发展基础

(一)地理位置及耕地资源

盐城市位于江苏沿海中部,地处东经119°27′-120°54′,北纬32°34′-34°28′之间,东临黄海,南与南通市、泰州市接壤,西与淮安市、扬州市毗邻,北隔灌河与连云港市相望,全市土地总面积2657.69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160.46万亩。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

截止2020年底,全市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781.29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67.33%,其中,东台市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120.85万亩,大丰区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118.11万亩,盐都区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57.35万亩,亭湖区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40.09万亩,建湖县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76.14万亩,射阳县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123.72万亩,阜宁县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84.92万亩,滨海县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90.97万亩,响水县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69.14万亩。

二、建设成效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要举措,是稳定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途径。盐城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放在全市“三农”工作全局中谋划推动,取得显著成效。

(一)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通过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全市建成了一批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增强了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巩固和提升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推动了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升级。通过集中连片开展田块平整、基础设施配套、土壤改良、宜机化改造等措施,解决了农田碎片化、设施不配套、耕地质量下降、农机作业不便捷等问题,有效推进了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经营,带动了农业机械化提档升级,推动了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发展方式、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三)拓宽了农民增收致富渠道。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降低了农业灌溉成本、农业生产资料投入成本和农产品运输成本,提高单位面积产能,实现农业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的全面提升,促进农民增产增收。部分地区大力实施土地平整,推进小田并大田,规范条田管理,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高了农业总体效益,为村集体带来长期稳定的经营性收入。

(四)改善了农田生态环境。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中,通过开展田、水、路、林综合治理,建设生态沟渠和农田林网,科学实施秸秆还田,加强土壤改良,示范推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技术,项目区田间小气候明显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显著提升。

三、机遇与挑战

(一)发展机遇

1.宏观决策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有力支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建设高标准农田,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建设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同时,面对严峻的新冠肺炎防控形势、粮食安全保障需要,盐城市主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研究和推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调研,分析现状,现场指导,集各方之力,大力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

2.现代农业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重要基础。随着产业形态不断优化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现代农业发展初具格局,农业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农业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均显著提升。盐城特色的农业空间布局、不断创新的农业发展载体、经营机制和支持保护制度均为盐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3.自然资源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良好环境。盐城市地处北亚热带向南暖温带气候过渡地带,季风气候明显,空气温暖而湿润,雨水丰沛,是名副其实的产粮福地。高标准农田规划区水土资源丰富、建设所需物资来源广泛、劳动力充足、交通便捷、用电方便、灌溉取水有保障,水质有保证,排水有出路,发展潜力巨大。

(二)面临挑战

1.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难度不断增加。盐城是典型的农业资源丰富地区,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深入推进,新建项目的空间逐渐受到压缩。近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大多在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区域,开发难度相对较低,但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进一步推进,新建项目空间剩余不多,符合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地块已相当缺乏。同时,部分早期建设的高标准农田项目投资标准低,已建单项工程老旧严重,甚至影响使用,造成项目效益无法充分发挥。两者叠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难度逐渐增加。

2.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资标准偏低。早期投建的部分项目灌排设施标准较低、配套不足,老化失修,水资源利用率不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要求存在差距。随着物价上涨和农村劳动力价格不断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成本不断上升。尽管中央及省级财政逐步提高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资标准,但与盐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际需要仍存在较大差距。

3.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建后管护不够到位。在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中,存在田间工程设施管护主体不够明确,高标准农田信息管理系统不够健全,建后管护责任和措施不够到位,工程建后管护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管护资金落实不到位等普遍问题,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效益的持续发挥。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扣“强富美高”总目标,坚定走好“两海两绿”路径,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深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统一组织实施与分区分类施策相结合,切实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制定、政策保障、资金投入等方面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在省以上财政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的投入责任。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自主筹资投劳参与农田建设与管护。

(二)规划引领,突出重点。立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衔接相关专项规划,把握新发展阶段要求和自然资源禀赋,科学规划布局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及时序,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投向,合理安排年度建设任务。在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

(三)建改并举,注重质量。将年亩均粮食产能1000公斤作为核心建设标准,按照村为单元、镇为单位,实施区域化整体推进,坚持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切实提高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推广“先流转后建设、先平整再配套”建设机制,提高建设质量。在保质保量完成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提高工程建设标准,配套完善农田设施,增强生产便利性,提升生态保护能力。

(四)生态绿色,先行探索。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大力应用绿色材料,推广节地、节水、节能的高效、智能灌溉技术和生态循环农业设施技术,探索开展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促进水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农田生态环境改善,实现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相协调,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强化建管,良性运行。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程监管,高质量开展评价激励,确保建设成效。进一步完善工程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多渠道筹集管护经费,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强化长期跟踪监测。

(六)依法严管,良田粮用。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及时上图入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和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强化用途管控,引导高标准农田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强化高标准农田产能目标监测与评价。严格耕地占用审批,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三、建设目标

把年亩均粮食产能1000公斤作为核心指标,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统筹推进,突出宜机化、规模化、生态化、信息化、智能化,打造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20212030年,全市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835万亩。

——20212025年(“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480万亩,其中省规划确定盐城任务305万亩,盐城市自主建设高标准农田175万亩,高标准农田占比达到75%以上,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6.8万亩。

——20262030年(“十五五”期间),全市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355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4.1万亩,逐步形成农田设施完善、产业特色明显、生态环境优美、管护效益显著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新风貌。以特色开发、生态开发、精准开发为抓手,彰显具有盐城特色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新亮点。

——20302035年(远景目标),全市通过持续改造提升,到2035年全市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和质量实现进一步提高,绿色生态农田、数字农田建设模式进一步普及,支撑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建成更高水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等农产品安全保障基础。


第三章  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

 

一、建设标准

根据《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苏政办发〔202121号),因地制宜制定了《盐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

(一)农田连片平整。合理规划、提高田块归并程度,实现耕地条田化。田面相对平整,水田格田内田面高差不超过±3cm;水浇地畦田内田面高差不超过±5cm。根据土壤条件和灌溉方式合理确定田块横、纵向坡度。条田宽度以50m左右为宜,条田长度根据末级固定沟、渠、路合理确定。土地平整时应尽量避免打乱表土层与心土层,确需打乱应先将肥沃的表土层进行剥离,单独堆放,待土地平整完成后,再将表土均匀摊铺到田面上。

(二)灌排设施配套。里下河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达到90%以上,渠北地区达到85%以上,沿海地区达到80%以上。日降雨150200mm雨后1天排出积水。控制农田地下水位埋深在田面0.8m以下,盐碱土地区在1.2m以下。灌排工程配套率和完好率95%以上,设置用水计量设备。因地制宜推广高效节水灌溉。

(三)耕地质量优良。土壤肥沃,无盐碱、酸化、沙化等明显障碍,耕作层厚度大于20cm。土壤有机质含量沙土区大于18g/kg,非沙土区大于20g/kg。土壤环境质量符合优先保护类耕地划定要求。

(四)田间道路通畅。田间道路建设分机耕路、生产路两级,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优化布局两级道路、合理确定路网密度。田间道路通达度达到100%,并充分考虑农机作业要求,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地)坡道、桥涵、会车道等附属设施,便于农机进出田间作业和农产品运输。机耕路与乡村公路衔接,路面净宽不小于3m,高出田面0.30.5m,主要路段硬质化;生产路净宽不小于2m,高出田面0.20.4m。混凝土路面厚度不低于18cm,强度不低于C25。农桥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荷载标准,取消折减系数,桥宽应与连接道路相匹配,合理考虑大型农业机械作业需求,一般不小于4.5m

(五)农田生态良好。灌溉水质达标,注重沟渠生态建设和水土保持。因地制宜推广农田灌溉尾水净化。农田林网工程布设应与田块、沟渠、道路有机衔接。农田林网建设一般选择表现良好的乡土树种和适合当地条件的配置方式,林木成活率宜达到90%以上,三年后保存率宜达到85%以上。

(六)智能程度较高。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可因地制宜探索试点灌排远程控制系统、农情测报站、智能灭虫灯、无人机植保等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设施,发展智慧农业,有条件的试点建设无人农场。

(七)生产方式先进。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应加强农业科技配套与应用。大力推广施肥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不断提高土壤养分含量与平衡水平;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3%以上。农作物的耕、种、收机械化率达到85%以上。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农田作业的耕、种、收、秸秆利用、高效植保、粮食烘干等主要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

(八)综合效益持续。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应划定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措施,办理工程管护移交手续,签订管护合同。管护主体应对各项工程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确保长期有效稳定运行。

项目建设工程技术要求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投资标准按照省规定的新建亩均投资为3000元,改造提升亩均投资为2000元。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安排的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每亩财政投资标准增加1000元。自主建设高标准农田以改造提升为主,投资标准根据项目区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合理确定。

各地可结合本地经济水平、投入能力等情况,增加投资,提高建设标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提高地方投入水平,将晒场、烘干、机具库棚、农田综合监测、有机肥积造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

二、建设内容

(一)灌溉和排水。按照旱涝渍盐碱综合治理、蓄引提调结合的要求,科学规划建设田间灌排工程。注重与大中型灌区水利工程衔接,以利用地表水为主、以利用地下水为辅,配套完善泵站、塘坝、输配水渠(管)道、排水沟渠及渠系建筑物等工程设施,提高农田灌溉排水能力。因地制宜推广渠道防渗、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和喷微灌等节水措施,提高田间灌溉用水效率,促进农业灌溉节水增效。推进排灌循环系统生态化改造,建设拦蓄、消纳设施,促进农田退水中氮磷等物质有效拦截净化和循环再利用,改善提升农田生态环境。

(二)土壤改良。在农田灌排设施配套建设的基础上,开展土壤状况调查,积极采用工程、农艺、生物等措施,进行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宜采取深耕深松、秸秆还田、施用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种植绿肥等方式,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良土壤结构,提升土壤肥力,促进土壤养分平衡。治理盐碱土壤、酸化土壤,消除土壤障碍因子,改善耕作层土壤理化性状。

(三)田块整治。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容量等因素,优化田块布局。根据不同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效率、灌溉排水效率等因素,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确定田块的适宜耕作长度与宽度。具备条件的田块,以条带状分布为主,延长农机作业线路。平整土地,通过填充客土、剥离回填肥沃表土等措施改善农田耕作层,增强农田保土、保水、保肥能力,以及灌溉排水适宜性。

(四)田间道路。按照有利农机作业、农产品运输的原则,优化布局机耕路、生产路,整修田间道路,合理确定道路密度、宽度等要求,改善农机作业通行条件。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坡道、桥涵、错车点和掉头点等附属设施,提高农机作业便捷度。结合下田坡道或机耕路建设,布局一定密度的满足无人植保飞机停机要求的停机坪。倡导建设生态型田间道路,因地制宜减少硬化路面及附属设施对生态的不利影响。

(五)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村庄环境相协调,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配合。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农田防护林网,选择适宜树种,兼顾生态景观和农机作业要求,合理设置栽植位置。在水土流失易发地区,修筑岸坡防护设施,通过工程设施和植物措施提高水土保持能力。探索开展绿色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试点,推进生态农路及动物逃生通道建设,切实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六)农田输配电。对适宜电力灌溉排水和信息化管理的农田,铺设高压和低压输电线路,配套建设变配电设施,为泵站、机井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根据农田现代化建设和管理要求,合理布设弱电设施。输配电设施布设应与田间道路、灌溉排水等工程相结合。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符合相关标准,提高安全用电水平。

(七)科技服务。建立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跟踪监测耕地质量变化情况。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为平台,集聚各类项目资源,探索开展数字农业、良种良法、科学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农业科技应用,科学合理利用高标准农田。实现农田监测网络基本完善,科学施肥、施药技术基本全覆盖,良种覆盖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明显提高。

(八)管护利用。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统一上图入库,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要求,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主体和责任,健全管护制度,明确管护标准,落实管护资金,加强管护资金使用监管。创新管护方式,鼓励将农田基础设施纳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综合管护,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运行管护。注重运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先进技术对高标准农田利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建立高标准农田利用信息库,实现信息动态化管理。鼓励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区中发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引进农业科技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现代农业园区,推进高标准农田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利用。


第四章  建设分区和建设任务

 

根据《江苏农业资源与综合区划》,全市划分为里下河规划区、渠北规划区、沿海规划区三个区域,对各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进行规划。

一、分区建设重点

(一)里下河规划区

里下河规划区地处江淮之间,北以灌溉总渠为界,南至老通扬运河,东至通榆河,主要包括建湖、盐都、东台、大丰、亭湖、阜宁等县(市、区)的部分镇村。

里下河规划区位于北亚热带北缘,气候温暖湿润,地势平坦,内部河湖交错,水网密集,属浅洼平原。一方面,涝渍灾害是本区农业生产面临的最大威胁,串场河西沿岗一带地势较高,向西南湖荡中心逐渐倾斜,呈碟形洼地。四周略高、中部低洼的地势,导致客水洪灾与内涝水患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区内水网密集、交错凌乱,致使部分区域田块较分散,规模种植效益不高。高标准农田建设需在巩固防洪屏障的基础上,结合田块整理,重点提高农田灌溉和排涝降渍能力。

(二)渠北规划区

渠北规划区位于灌溉总渠以北地区,包括响水县、以及滨海县、阜宁县灌溉总渠以北镇村。

渠北规划区地处暖温带,水热、光照条件好,地貌类型主要为黄泛冲积平原,土壤类型主要为黄潮土和潮盐土,该区地势平坦,土层深厚,但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差,地力相对瘠薄,结合耕地质量提升,重点提升保水保肥能力,增加地力。

(三)沿海规划区

沿海规划区东临黄海,西界通榆河,北起灌溉总渠,南至海安交界。主要包括东台、大丰、亭湖、射阳、滨海等县(市、区)的部分镇区。

沿海规划区地处北亚热带沿海地带,水热条件较好,土壤类型主要为水稻土、潮土和盐土,受长江冲积物影响,质地偏砂性。土壤存在有机质与养分含量低、耕作层浅薄等问题。因过境排水多,拦蓄利用能力小,本区水资源相对缺乏,结合灌溉系统以加强排水河道建设,严防次生盐碱化为主,同时加强河道蓄水闸建设,拦蓄利用地表水、过境水等以增加可用水资源量。

二、任务安排

综合考虑各地耕地资源、水资源、已建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等因素,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兼顾均衡,合理确定各地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本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各地和有关单位耕地资源变化等情况,可按照程序对农田建设规划任务实行动态调整。


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任务表(20212030年)

单位:万亩

地区(单位)

合计

“十四五”期间

“十五五”期间

“十四五”期间示范区建设

全市合计

835

480

355

150

亭湖区

33

18

15

5

盐都区

42

27

15

10

响水县

122

36

86

13

滨海县

110

60

50

18

阜宁县

102

62

40

15

射阳县

120

70

50

25

建湖县

41

26

15

15

东台市

116

81

35

25

大丰区

129

80

49

25

开发区

10

10



银宝集团

10

10




高效节水灌溉建设规划任务表(20212030年)

单位:万亩

地区(单位)

合计

“十四五”期间

“十五五”期间

备注

全市合计

30.9

16.8

14.1


亭湖区

1

0.5

0.5


盐都区

1

0.5

0.5


响水县

4.88

2.78

2.1


滨海县

3.45

1.95

1.5


阜宁县

4

2

2


射阳县

4.02

2.02

2


建湖县

0.15

0.15

--


东台市

1.4

0.9

0.5


大丰区

11

6

5



第五章  建设监管和建后管护

 

一、强化质量管理

(一)严控建设质量。按照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统一组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科学规划设计建设内容,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质量检测制,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规范从业单位质量管理行为,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确保建设质量。

(二)开展质量评价。完善项目工程质量评价体系,加强项目工程质量评价。科学布设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监测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前后耕地质量调查评价,逐步实现“建设一片、调查一片、评价一片”。

(三)加强社会监督。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支持建立农民义务监督员制度,加强对农民义务监督员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及时公开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在项目区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标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统一上图入库

(一)建立信息平台。推进高标准农田日常管理信息化建设,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基本信息数据库为基础,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做好相关信息管理系统的对接和数据共享,逐步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各阶段信息上图入库,各地形成本级管辖区内高标准农田“一张图”管理。

(二)加强动态监管。综合运用遥测遥感、卫星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和利用情况进行监测,实现全程监控、精准管理,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与保护利用水平。

三、规范竣工验收

(一)明确验收程序。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验收结果逐级上报。申请项目竣工验收之前需完成单项工程四方验收、项目县级初验。对竣工验收合格项目,核发农业农村部统一格式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二)规范项目归档。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存档工作。

(三)做好工程移交。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办理资产登记和交付使用手续,明确工程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确保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权属清晰。

四、加强长效管护

(一)完善管护机制。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县负总责、乡镇落实、村为主体、所有者管护、受益者参与”的工程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积极探索工程管护机制与项目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项目竣工验收同步落实验收管护机制。建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和标准,落实管护资金,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安全有效运行。

(二)明确管护责任。引导和激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农田工程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推行多位一体、专业管护机构、购买第三方服务等管护模式,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项目建管护一体化,形成多元化管护格局。

五、严格保护利用

(一)强化用途管制。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需及时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和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引导高标准农田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耕地占用审批,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加强农田保护。推行合理耕作制度,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加强后续培肥,防止地力下降,确保可持续利用。对水毁灾损的高标准农田,经认定后纳入年度建设计划,及时进行修复。


第六章  重点工程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一项长期性、战略性举措,是农业现代化的前提。集中连片建设高标准农田,对于提升农业组织化程度,提高农业信息化、机械化水平,减少水、肥、药投入,提高种植效益、保护生态环境,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增加集体收入,改善乡村面貌和农民住房条件,意义重大。结合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重点建好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动自主建设高标准农田,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为全市全域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打牢坚实基础。

一、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积极争取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60万亩,其中:“十四五”新建176万亩,改造提升129万亩;“十五五”期间改造提升355万亩。以年亩均粮食产能1000公斤为核心目标,坚持数量、质量、生态一体化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范围符合国家和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落实好地方资金投入,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自主建设高标准农田

各地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项目资金基础上,根据耕地资源量和未建设耕地量,自筹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以改造提升为主,探索和推行自主建设高标准农田,鼓励农业投资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企业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同时要防止和杜绝新增政府隐形债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通过平整土地新增耕地产生的占补平衡、增减挂钩等土地指标流转收益全部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银宝集团在市区和各县(市)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在市级层面结算。

三、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

在全面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基础上,坚持规划先行、优中选优、因地制宜、增加投入、集中示范的原则,建设一批规划科学合理、连片规模较大、投资强度较高、措施配套齐全、示范效应明显的示范区,原则上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1万亩。全市“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150万亩示范区,每年30万亩。

示范区积极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和信息化耕作系统建设,推广互联网+智慧农业技术,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试点建设无人农场,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档升级。示范区可与国家高标准农田项目叠加建设。


第七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田建设实行市县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责任制,抓好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运营管护等工作。

(一)完善体制机制

按照本轮机构改革中关于农田建设管理职能整合的部署,农业农村部门全面履行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要求;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规划指导、资金投入、新增耕地核定、水资源利用管理等工作,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队伍建设,重点配强县镇两级工作力量,与当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要求相适应。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管理的干部队伍,加快形成分工明确、层次清晰、上下衔接的人才队伍体系。加大培训力度,加强业务交流,提升农田建设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强化参与单位监督管理

通过竞争方式,择优选择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参与单位。提高技术力量门槛,杜绝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承接相关业务。加强参与单位信用管理,积极推行信用承诺制度,依法依规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从业机构失信惩戒机制,切实加强参与单位监管。

二、强化规划引领

(一)统一规划布局

各地需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依据上级规划,编制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将规划建设目标任务分解到镇级,明确建设田块和时序安排等,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将大中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优先建成高标准农田。

(二)注重规划衔接

县级政府在编制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时,在建设目标、任务、布局以及重大项目安排上,应与当地乡村振兴、国土空间、农业、水利、交通道路等规划有机衔接,避免出现规划冲突和投资浪费。综合考虑粮食保障要求、资源环境承载力、城镇化进程等因素,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明确建设的限制区域和禁止区域。

(三)做好规划设计

优先选择相对集中、外部灌排骨干工程基本具备、水源有保障的区域建设高标准农田。落实精品质量理念,顺应适度规模经营、“宜机化”作业、标准化生产和建设区域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因地制宜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优先解决项目区灌排、田间交通等基本生产条件,加大田地平整力度,注重沟渠路树、桥涵闸站综合配套满足农机作业要求,切实推进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建设。

三、加大资金投入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建立健全农田建设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市级财政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各地也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及时落实支出责任。贯彻落实调整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意见,加大土地出让收入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的力度。

(二)统筹利用多渠道资金

按照建设任务和资金相匹配的要求,县级不断拓宽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落实资金来源,集聚各类资金有序投入,形成建设合力,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允许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指标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创新投融资模式

鼓励各地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探索发行债券,支持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在严格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的同时,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投劳,参与农田建设和工程管护。

四、强化技术支撑

(一)强化新技术应用

瞄准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加强农田灌溉智能化、信息化技术引进推广,加大绿色耕地质量技术应用,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大力引进和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进实用工程与装备技术,加强农田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的集成与应用。

(二)突出示范创建

选择部分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县(市、区)开展示范建设,打造一批万亩以上的配套全、效益高、生态优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积极开展生态绿色农田、数字农田等示范建设,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引领标杆。

(三)完善创新机制

探索建立产学研用融合的技术创新机制,鼓励农田建设领域内各类创新主体建立创新联盟,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试点建设一批长期定位监测点、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加大资源开放和数据共享力度,优化科研平台管理机制。

五、严格监督考核

(一)规范项目管理

按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审批、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监督检查、长效管护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提升项目建设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任务落实机制,确保建设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加强建设资金绩效管理,严格跟踪问效。

(二)强化考核评价

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工作考核和评价激励工作,重点考核评价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三)做好风险防控

加强廉政建设,推进项目建设公开透明、廉洁高效,依法依规行使项目审批权,把好立项关,建立监督机制,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切实防范项目管理风险,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队伍安全。认真做好农田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盐城军分区。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30日印发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