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3 18:39 来源:市水利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水利局网站(http://slj.yanch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27号,邮编:224002,电话:0515-8833497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重要之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着力推进决策、执行、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不断夯实工作基础,以更有为的政府信息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1.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类别:机构概况3条,人事信息8条,政策法规8条,行政权力清单1条,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双公示2条,工作会议4条,重大建设项目2条,发展规划2条,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1条,工作报告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62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2年,我局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7件,其中网络申请6件,信函申请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依申请人,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要求,严格执行《盐城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等配套制度的通知》要求,规范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公文办理时同步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并在公文拟稿纸设置公开属性栏目。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时发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内容。把多载体信息公开作为重要环节来抓,在已有的政府网站等传统信息公开载体基础上,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电视报刊、科普画廊等渠道的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以及LED电子大屏等新载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介绍重点工作,解读相关政策。以第三十届“世界水日”和第三十五届“中国水周”为契机,紧紧围绕“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宣传主题,在《盐阜大众报》刊登幸福河湖、水土保持、地下水超采治理和水环境系列宣传报道,向社会投放宣传公益短信20万条。联合盐城师范学院开展“节水行动,我们共同的心愿”线上线下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参加“12·4”宪法日、“法治广场”等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勇当排头兵奋进向未来”盐城市迎接党的二十大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水利局专场、《盐城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专题解读新闻发布工作。局分管领导走进《中国盐城》在线访谈栏目解读我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等涉水民生问题。不断加深社会公众对市情水情、水法律法规的认知。积极营造广大群众关心、参与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5.监督保障情况。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水利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加快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步推进。印发《盐城市水利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年度任务,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

规范性文件

1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04.0036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7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仍有待加强,业务部门报送信息主动性不够、积极性不高、质量不高。二是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三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2023年,我局将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提升公开质量和效率,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公开意识,提升公开质量,找准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