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滨海沿海工业园内中心支渠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13 16:54 浏览次数: 字体:[ ]

《江苏省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苏长江办发〔2023〕16号)明确的滨海沿海工业园内中心支渠问题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办法》(苏环办〔2022〕347号)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内中心支渠与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连通。2022年8月现场调查发现,中心支渠水面漂浮大量油污,中山一路至中山三路段底泥中含有大量油性污染物,气味刺鼻。取样监测显示,水体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浓度分别为116毫克/升、1.1毫克/升。水体中还含有苯胺、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甲苯等有毒有害污染物。

二、责任单位

盐城市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是2023年4月底前对沿海工业园内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严格对照环评要求,对园区所有企业落实环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已关闭企业开展全面排查,确保遗留污染物规范处置;对园区规划环评执行情况开展全面核查;建立隐患问题及整改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改标准,实施闭环整改。二是2023年11月底前全面提升园区环境质量。加强企业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化整治,实施区内企业初期雨水收集池建设和雨水排放口的整治,安装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确保超标雨水不进入河道。开展园区雨污管网排查整治,杜绝管网渗漏、破损和混接现象,确保污水应收尽收。实施园区中心支渠底泥清淤工程,严格规范处置清淤底泥,并建立定期清淤工作制度;加强明渠生态修复,采用生态浮床、曝气氧化等技术手段,联动明渠末端生态缓冲区,进一步提升园区出水的水质,保障进入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水质达到Ⅲ类要求。完善“企业-园区(公共管网+应急池)-区内水体”三级防控体系,加强明渠水质和保护区水质的监测,组织开展明渠底泥的监测,进一步提升园区过程管控及应急防范能力。开展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按照尾水排放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标准进行技改,开展园区污水处理能力技术评估和尾水湿地规划建设,进一步消减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制定园区VOCs整治方案,开展排查整治,完成园区大气污染防治监测监控系统建设。三是建立完善园区环境质量长效监管机制。压实地方政府、园区属地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完善各项环境质量考核制度要求,开展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园区环境安全,确保不对保护区产生影响。

四、整改目标

全面清查整治滨海沿海工业园明渠水质污染源头,进一步完善沿海工业园内水系“三级防控”体系,提升沿海工业园内水系环境风险防控和生态自净能力,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五、完成情况

滨海沿海工业园对园区明渠水质污染源头进行了全面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并已整治到位,对明渠“三级防控”体系进行了提升改造,实施了明渠生态修复,完善了明渠末端生态缓冲区,同时建立了明渠水系环境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了水系环境风险防控和生态自净能力,实现明渠水质稳定达到地表III类。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9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电话:0515—866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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