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1-25 10:38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11月25日起正式施行。《政策》的出台,对加快我市跨境电商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市跨境电商扶持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一、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全省跨境电商工作的指示要求,支持我市跨境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同时根据国家、省相关发展跨境电商文件精神,我市进一步调整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支持方向和内容。

《政策》主要依据《江苏省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并借鉴先行先试地区跨境电子商务配套政策和经验做法,同时结合我市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及应用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政策》。

二、主要内容

《政策》共七个部分十六条,包括培育跨境电商主体、打造跨境电商品牌、建强跨境电商平台、完善跨境电商服务生态、推进跨境电商集聚发展、引进培养跨境电商人才、附则等。内容主要有:

第一部分,加快跨境电子商务主体培育。根据主体类别,分为企业培育和第三方服务两方面。对传统外贸企业转型跨境电商、跨境电商第三方服务本地跨境电商企业数量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第二部分,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品牌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分为知识产权保护和品牌应用推广。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当年境外商标注册费和专利申请费,按比例给予一次性奖补;品牌推广以认定为国家、省级跨境电商品牌和参加跨境电商展会摊位费为标准,分别给予企业创牌奖励和一定比例资金扶持。

第三部分,加强跨境电商平台建设。根据建设方向,分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线下产业园区平台两个方面。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是公益性平台,结合年度建设、运行情况给予专项补助;线下产业园区平台以认定为省、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第四部分,鼓励跨境电子商务服务生态建设。根据跨境电商生态服务,分为公共海外仓、仓储物流、企业融资、外汇收支便利化四个部分。公共海外仓以认定为江苏省级公共海外仓为标准,采用一次性奖补方式;仓储物流以跨境电商保税仓、冷库实际租赁费用为标准,给予企业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企业融资鼓励银行和担保机构合作,提高企业融资额度;外汇收支便利化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相关跨境电商业务。

第五部分,推进跨境电商集聚发展。根据发展模式,分为线上线下联动发展和“产业带+跨境电商”融合发展。O2O跨境电商体验店以展示面积为标准,跨境电商直播带货以直播建设支持费用为标准,给予企业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

第六部,分鼓励跨境电商人才培养和宣传推广。本部分分为两方面,一是加强人才储备,开展校企合作,鼓励高校开展专业教育,采用一次性奖补方式;二是支持社会开展宣传推介,对重大商务活动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第七部分,附则。对扶持企业的条件进行界定,明确了实施时间和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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