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建设高质量实施RCEP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1-26 11:03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加快建设高质量实施RCEP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于2023年11月6日经盐城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为便于理解和落实,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22年1月1日,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RCEP)正式生效实施,为加快推进RCEP实施,我市委托专业机构围绕“RCEP机遇下盐城沿海开放发展”课题进行深入研究,今年7月份结题;制定出台《高质量实施RCEP行动方案》,指导企业用好协定拓市场,今年1—11月,我市对RCEP成员国进出口增长3.6%。为深入实施RCEP,进一步充分释放RCEP实施红利,在更宽领域接轨更大市场,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为勇当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积蓄开放动能,市相关部门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7个部分33条措施。

第一部分,紧抓高质量实施RCEP示范区建设重要战略机遇。重点阐述加快建设RCEP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的重要意义、发展机遇,确立2025年的短期目标和2035年的长远目标。

第二部分,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全产业链开放创新。从“精准施策打造地标产业链、能力提升培育优势产业链、开拓创新孵化潜力产业链”三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以高水平开放为突破口,推动产业链“固链”“补链”“强链”发展,提升产业链国际竞争力。

第三部分,深化中日韩合作,提升全方位战略合作层次。从“深化中韩合作,高水平建设中韩产业园;拓展对日合作,高质量发展市场和产业合作;提升对东盟合作,营造开放包容的合作环境;强化优势互补,推进“中日韩+”第三方市场合作;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深化服务业合作;完善物流体系,构建国际物流大通道;引资投资并举,开拓国际合作新局面;发挥综保区优势,丰富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八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通过双向投资、贸易往来等交流合作,巩固在东亚、东南亚等市场份额。

第四部分,深度融入长三角,迈向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从“坚持产业协同,打造长三角一体化的现代产业体系;坚持绿色发展,打造长三角一体化的生态建设高地;坚持龙头带动,打造长三角一体化的飞地经济样板;坚持设施引领,打造长三角北翼区域立体交通枢纽;坚持开放合作,打造长三角一体化的国际循环体系”五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借力长三角一体化的产业、区位等优势,助力盐城高质量发展。

第五部分,对接RCEP绿色发展,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从“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重点领域绿色转型、深化环境治理改革、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对标高标准环境规则”五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以绿色低碳为共识,深化国际合作,增强差别化国际竞争力。

第六部分,对标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从“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大力推进自贸联动创新区等开放平台建设、积极打造优质政务服务品牌、聚焦重点产业开放创新发展、打造与海洋经济特色相适应的法治环境”五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全方位接轨高标准国际规则,提升盐城开放发展水平。

第七部分,强化实施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监测评估、造浓宣传氛围”三个方面保障,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为盐城开放发展积蓄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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