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研究安全生产、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
12月12日上午,市政府召开第31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研究安全生产、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市长张明康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和盐城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融会贯通、一体落实,积极抢抓国家战略机遇,在全国全省大局中谋划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我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认真分析经济趋势,有效衔接各项目标,加强向上沟通对接,提前研究谋划明年工作,牢牢掌握发展主动权。要强化系统观念和战略眼光,树牢“本领恐慌”意识,进一步拓展知识结构,增加知识储备,不断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专业能力。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树立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
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指出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把《立法法》与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切实把学习成果运用到地方立法工作中。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科学编制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质量。要加强规章实施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不足,持续提升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盐城建设水平。
会议听取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时刻警钟长鸣,持之以恒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用实际行动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紧盯重点场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推动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按时销案,切实做到监管无盲区、排查全覆盖、隐患零容忍。要在巩固“一年小灶”“三年大灶”成效基础上,聚焦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推动企业标准化建设,深化有奖举报制度,推动本质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会议审议《盐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2—2030年)》,指出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为总抓手,加强系统谋划推进,深化污染防治攻坚,着力营造良好氛围,持续擦亮良好生态底色。会议研究《关于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方案》,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优化整合,严格监测监管,强化宣传引导,积极探索资源转化路径,不断提高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质量。
会议还研究审议《全市企业“争星创优”认定办法》《关于深入推进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盐城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盐城市税费征管保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