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射阳港经济开发区低(零)碳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政策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2-19 09:26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盐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意见》(苏发〔2022〕30号),推动射阳港低(零)碳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试点建设,我市印发了《关于支持射阳港经济开发区低(零)碳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政策意见》),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过程

低(零)碳产业园区是在碳达峰碳中和新形势下,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一种新模式。开展低(零)碳产业园区试点建设,是实现科学有序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是盐城争当绿色低碳转型示范区的必然选择。

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2022年来盐调研时提出“盐城要发挥新能源优势,在低(零)碳产业园区建设上先行先试”和市委主要领导提出“聚焦一个园区、建设一个核心区、出台一份政策、招引一批项目”的要求,借鉴国内兄弟城市零碳产业园建设经验,结合盐城实际,制定出台了《政策意见》。

二、主要内容

《政策意见》重点围绕园区“源、网、荷、储、人、财、物、场景应用、机构认证、机制保障”等维度,提出十个方面的支持政策。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优先保障绿电供应。调整园区附近现有陆上风电、光伏绿电项目接入方式,利用绿电专线、绿电专变就近、就低汇集供应园区。支持海上风电、光伏绿电项目加快开发建设。支持试点建设陆上大兆瓦分散式试验风场、滩涂光伏制氢一体化等示范项目。力争直接配置一定规模海上风电资源支持园区建设。协调资源开发企业优先保障园区绿电供应。

第二部分,提速升级智慧电网。率先启动园区新型电力系统试点建设,加快构建绿电就近就地就低消纳、接入界面清晰、物理可溯源的电网结构,促进出口产品碳足迹追踪及区域内碳排放因子有效降低。先行优化改造110KV临港变电站、110KV建新变电站绿电配电网系统,提速规划新建220KV经开变电站,就地汇集消纳绿电资源,满足园区当前和长远绿电接入需求。

第三部分,提升园区发展能级。指导帮助园区申报国家低碳(近零碳)产业园区示范项目,帮助园区调整产业定位,支持园区打造绿氢“制储输用”全产业链以及绿色产品国际进出口贸易等基地,对新招引绿色低碳项目,高质量考核将项目认定数量系数由1提高至1.2。

第四部分,支持企业技能降碳。支持园区探索合同能源管理,鼓励企业实施节能诊断和改造服务,每年排定一批能耗大户、设备能效较低、节能减碳潜力较大的企业,对照行业先进标准,实施节能减碳改造。市县同比例奖补实施节能降碳工艺流程及设备改造的企业,以及获得权威机构认证的碳中和工厂或低(零)碳产品。对高品质孵化器、智能制造、科技研发等项目给予产业基金扶持。

第五部分,支持零碳场景应用。支持园区对既有建筑开展节能改造,争取省级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奖补交通、建筑等场景应用试点项目,纳入能源物联管理系统。奖补支持园区与国内外知名机构共同开展绿色产业培植、绿色技术孵化等。

第六部分,构建管理认证平台。奖补园区“能碳双控”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支持建设国家绿色认证示范点、电碳耦合数字化中心、建设园区碳足迹核算评价体系,实现电力碳排因子精准追溯和就地消纳交易,加速实现国际化认证。

第七部分,加大产业人才支持。对引进的绿色低碳专业技术人才享受“黄海明珠人才计划”相关政策支持。建立校企园联合培养人才机制,免费为园区“订单式”培养绿色低碳专业技术人才。开辟绿色低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直接申报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考核认定。

第八部分,强化财政金融保障。统筹工业强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开放型经济发展、金融高地建设、建筑产业引导、质量强市等涉企专项资金,奖补支持园区建设,每年不少于4000万元。组建10亿元低(零)碳产业园投资基金,支持园区加强与各类产业基金、社会资本、绿色金融等渠道合作,加快布局绿色低碳产业。

第九部分,保障土地要素供给。支持园区4个百亿级“智造产业园”规划建设,优先纳入省、市重大项目清单,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对容积率超过1.5的新建多层厂房项目,经认定后给予适当的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第十部分,强化组织机制保障。建立射阳港经济开发区低(零)碳产业园区建设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推进工作开展,及时解决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定期召开推进工作例会,督促检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园区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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