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国资委党委
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23-12-08 16:36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工作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盐城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等有关党内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党员,教育引导全体干部和广大党员保持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更加坚定自觉地牢记初心使命,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始终坚持从政治高度谋划和审视国资国企工作,确保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市属企业得到全面落实。加强政治领导,规范落实“党建入章”要求,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规范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党委会前置研究程序,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基层党建“五聚焦五落实”深化提升行动,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创新党员教育管理的方式方法,教育全体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确保“两个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加强主体责任落实。

把全面从严治党与深化国企改革、强化国资监管、推动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及时研究、部署和总结管党治党工作,每年初,精心谋划全面从严治党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责任书;每年底将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党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

三、加强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遵守和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汇报制度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扎实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20号统一活动日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

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认真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在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等方面确保立场坚定,确保任何时候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通报、检查考核、年度述职述评等制度,强化新媒体平台、论坛、讲座、研讨会、报告会等阵地管理。注重国资国企新闻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持续开展形势教育、纪律条规教育、岗位廉洁教育,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宣传工作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总体布局,不断深化巩固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每年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理论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落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上党课,党委班子成员到支部和基层联系点上党课等制度。加强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持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加强干部人才建设。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按“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培养、选拔、教育、管理干部,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工作政策,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干部选拔条件、程序和纪律,用好市委市政府人才政策,加大名校优生、高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骨干技术人才、行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培养力度。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市属企业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市二档企业班子副职和市属一档企业中层干部审批备案的实施办法》等文件,认真落实 “三项机制”,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和人才培养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外大于内”优势,加强外部董事决策监督作用。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加强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着力提高综合能力素质。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政教育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扎实开展“510”警示教育和红色实境教育,认真落实廉情分析制度,建立健全权力运行风险防控机制,完善落实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制度,严格清风盐城履职平台记实。坚决落实《市属企业经营管理“十条红线”》规定,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的监督,突出三重一大决策、工程招投标、投融资、物资采购、大额资金管理、产权变更、资产处置重点环节以及企业改制重组、项目投资、资本运营等重点事项监管,健全完善内部监管制度和措施,始终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支持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企业纪委依纪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开展日常监管、内部审计、财务检查以及制度落实情况自查督查,动真碰硬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堵塞制度漏洞,织密风险防控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加强干部提拔任用、关键时点和重要事项的廉政约谈提醒,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加大对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七、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和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着力从根本上解决“庸懒散拖”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深入践行以人民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监管和服务并举,完善落实挂钩服务企业联系人制度。积极化解改革改制遗留问题和信访矛盾,依法依规解决合理诉求。加强工作质效督查和作风监督检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靠前服务,争先创优。加强对公务接待、福利发放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

八、加强履责监督考核。

健全部署检查、监督考核的闭环机制。每年组织一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中期检查,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同时结合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等相关检查督查,形成监督合力。统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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