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丰区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创新创优采购系统平台服务,守好采购需求“政策底”、打好优商惠企“组合拳”、送出免费免缴“服务包”、强化流程控制“监督关”,助力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守好采购需求“政策底”,破除隐性壁垒。坚持采购需求管理制度,把好政府采购需求及文件编制关,不断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禁止设置对中小微、民营、外资等企业实施差别待遇和歧视性待遇条款,杜绝以不合理条件排除和限制中小微企业竞争。对采购方式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条款有倾向性和特殊要求的项目,实行“三重一大”报备制度。发现有明显违背法律法规的不合理条款,向采购人发出采购需求重新审核建议。
打好优商惠企“组合拳”,激发企业活力。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优商惠企力度。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和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告知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顶格落实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
送出免费免缴“服务包”,减轻企业负担。取消服务收费,政府采购项目免收招标文件工本费、平台服务费、投标保证金。信用AA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免收或减免履约保证金费用。简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交的材料要求,实行“承诺+信用管理”机制,通过供应商书面承诺声明、相关主管部门官网查验等方式进行证明的事项,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纸质材料或证明。线上面对面、线下不见面,通过省政府采购“苏采云、集采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腾讯会议系统等方式进行线上交易,实现项目不见面开标。让“数据跑”代替“企业跑”,以实际服务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流程控制“监督关”,网上通报公示。每月15日前,对上个月的采购交易项目汇总梳理,一一对照检查法律法规明确的流程监督关口,对有关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应当做好而未做好、执行不力或不到位的具体监督节点,由大丰区财政局和区行政审批局联合发文进行通报,通报内容在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示。要求有关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照流程节点进行整改,整改情况报送区财政局和区行政审批局进行对应问题销号处理,做到环环相扣,监督流程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