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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0900014354985P/2023-23150 组配分类 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3-04-1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时效 有效

中共盐城市民政局委员会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中共盐城市民政局委员会2023年度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中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省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及时传达学习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工作纳入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布局,研究制定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落实好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牵头领导:连倩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2.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局党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重要安排。

牵头领导:张伟中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

时间进度安排:202312月底前完成

3. 抓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解,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责任书》,督促各单位支部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督促所属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牵头领导:张伟中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时间进度安排:202312月底前完成

4. 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综合检查考核内容,着力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反馈和通报检查考核情况,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牵头领导:司爱平

责任处室: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规财处

时间进度安排:202312月底前完成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5. 旗帜鲜明讲政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的大政方针、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和净化政治生态。

牵头领导:连倩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6. 严格执行政治规矩。党委带头严格执行制度规矩,主动接受监督,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同时加强对党章贯彻执行情况、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以及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牵头领导:张伟中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7.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推动党员干部经常以党的政治要求为镜检视自己,不断增强政治定力、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牵头领导:张伟中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三)强化党的思想建设

8. 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安排一次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推动党委班子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深入开展研究阐释,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主要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切实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牵头领导:连倩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9. 严格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全年召开党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建立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预警和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研判机制。加强局网站、公众号、工作群等网络媒介的管理,及时收集、研判、处置社会组织、社区、低保户等重点领域可能存在的社会舆情隐患,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和惠民利民政策宣传好阐释好,推动党建宣传出新出彩,进一步打磨擦亮“爱心民政 温暖使者”党建品牌。

牵头领导:司爱平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社会组织管理局、办公室、机关党委等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10.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全局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持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牵头领导:司爱平

责任处室: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1.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干部选拔任用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并全程接受监督。

牵头领导:张伟中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12.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各个环节,做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对新选拔任用干部任前要组织廉政谈话,作出廉政承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牵头领导:张伟中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13.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牵头领导:张伟中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4. 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基层党建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导手册》为标准,抓实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纵深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示范”建设。

牵头领导:申亚林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15. 规范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严格规范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牵头领导:申亚林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六)加强作风建设

16.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市委实施意见、局各项规定等相关要求,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吃喝、交往、用车”不正之风,拓展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牵头领导:司爱平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17. 加大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力度,把作风建设作为日常督查、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的重要内容,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紧盯老问题,注意新动向,保持常抓长管不松劲,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牵头领导:司爱平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18. 密切联系群众,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了解群众困难,倾听群众心声,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正风肃纪,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牵头领导:司爱平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等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七)加强纪律建设

19. 强化政治纪律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切实防范和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划出思想红线、明确行为界限,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

牵头领导:连倩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20. 切实维护党章权威。把党章学习教育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作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教育广大党员更加自觉地尊崇党章、维护党章,真正将党章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牵头领导:张伟中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21. 坚持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510”警示教育活动和法纪教育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强化舆论引导,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牵头领导:司爱平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22. 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批评教育,注重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

牵头领导:司爱平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八)加强制度建设

23.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不断深化党务政务事务公开,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牵头领导:连倩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24.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一律提交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决策民主、公开、透明。

牵头领导:张伟中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办公室、规财处、机关纪委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25.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定期召开廉情分析会,分析研判形势,部署重点任务。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明确风险等级,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对重点对象、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特别是对各单位“一把手”的制约监督,抓住“关键少数”,切实增强源头防腐能力。

牵头领导:司爱平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机关纪委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26. 严格落实述责述廉制度。年底向市委、市纪委书面报告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在党委会会议上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组织各单位支部向局党委进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抓党建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述职,并对直属单位政治生态予以综合评价。

牵头领导:司爱平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九)深化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27. 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积极支持配合巡视、巡察和有关领域专项巡察,切实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牵头领导:连倩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社会救助处、社会事务处、养老服务处、儿童福利处等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28. 做好“后半篇文章”,巩固运用巡视、巡察和有关领域专项巡察问题整改成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对推进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牵头领导:张伟中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社会救助处、社会事务处、养老服务处、儿童福利处等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十)严格执纪监督

29. 支持并自觉接受执纪部门监督。支持市纪委监委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为监督执纪问责提供组织保障。加强与市纪委监委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调,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注重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作用。

牵头领导:司爱平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机关纪委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30. 强化权力制约的监督,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牵头领导:司爱平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机关纪委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31. 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一案双查”,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追究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牵头领导:司爱平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机关纪委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32. 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党中央惠民利民政策落实、推进依法行政,聚焦“一老一幼”、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救助、民政服务机关安全生产等重点民生领域,聚焦和解决“老弱小”民生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深化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司爱平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等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二、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责任清单

(一)强化责任担当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和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的落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时间进度安排:202312月底前完成

2. 牵头抓好全市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体规划和部署安排,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班子成员及直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时间进度安排:202312月底前完成

(二)严格教育管理

3. 加强政治学习和教育,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督促党员、干部完成规定学习任务。主持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带头为党员领导干部讲授党课不少于1次。按照局党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要求,牢固树立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精心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研究阐释,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

时间进度安排:202312月底前完成

4. 强化组织观念,带头落实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5. 突出党性锻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主持召开局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三)加强督促检查

6. 督促检查领导班子成员、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定期听取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述责,及时收集、研判、处置社会组织、社区、低保户等重点领域可能存在的社会舆情隐患。用好盐城民政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阵地,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领导权、话语权,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和惠民利民政策宣传好阐释好。

时间进度安排:202312月底前完成

7. 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按程序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四)密切联系群众

8. 坚决纠正和破除“四风”问题,保持常抓长管不松劲,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深化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督促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时间进度安排:202312月底前完成

9. 坚持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五)带头执行规定

10. 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格按照制度管钱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11. 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市委实施意见、局各项规定等相关要求,全面加强局系统作风建设工作。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管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12. 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巩固巡视、巡察和有关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督促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定期听取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全面整改。

时间进度安排:持续推进

三、局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一)履行一岗双责

1.协助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职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和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分管领域和分管工作当中,做到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时间进度安排:202312月底前完成

2. 定期研究、布置和检查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局党委述责述廉,每年至少听取2次分管处室、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汇报。

时间进度安排:202312月底前完成

(二)严格教育管理

3. 积极参加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及时学习贯彻上级精神。按照局党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要求,牢固树立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按照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研究阐释,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加强对挂钩分管处室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为党员领导干部讲授专题党课不少于1次。与分管领域班子成员开展常态化谈心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

时间进度安排:202312月底前完成

4.建立压力传导机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递压力。及时收集、研判、处置社会组织、社区、低保户等重点领域可能存在的社会舆情隐患。推动党建宣传出新出彩,进一步打磨擦亮“爱心民政 温暖使者”党建品牌。

时间进度安排:202312月底前完成

5.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的廉政警示教育和法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时间进度安排:202312月底前完成

6.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参加局领导班子及所在支部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

时间进度安排:202312月底前完成

(三)加强督促检查

7.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督查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定期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廉政谈话,常态化警示警醒、传导责任压力。

时间进度安排:202312月底前完成

8. 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廉政状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及时组织开展约谈,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时间进度安排:202312月底前完成

9. 旗帜鲜明惩治腐败,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四风”问题和违纪违法线索要积极向主要负责同志汇报,积极支持查处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督促指导分管处室、单位立行立改、建章立制。

时间进度安排:202312月底前完成

(四)密切联系群众

10. 坚决纠正和破除分管范围内的“四风”问题,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深化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督促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时间进度安排:202312月底前完成

11. 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执行干部调研、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等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督促处理分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时间进度安排:202312月底前完成

(五)带头执行规定

12. 从严加强作风建设,主动接受监督,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带头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

时间进度安排:2023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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