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广旅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盐城市文化馆: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群众文艺创作的繁荣发展,储备群众文艺精品,决定举办2023年盐城市音乐、舞蹈、曲艺、小戏小品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盐城市文化馆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二、时间地点
音乐、舞蹈、曲艺专场将于2023年9月份举行,小戏小品专场将于2023年12月份举行,具体展演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作品要求
1.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歌颂中国共产党,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聚焦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2.讲述百姓故事,反映多彩生活;注重盐城地方特色,注重红色题材,贴近现代生活。
3.主题鲜明,生动质朴,表演技巧娴熟,表现手法创新,形式丰富多样,富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4.突出群众文艺特点,坚持源自群众原创,尊重和遵循文艺规律,提倡小投入、小制作,有生活、接地气,有个性、有创意,小作品、大情怀,讴歌真善美,传递正能量,适合基层演出和交流推广。
四、参评条件
1.参赛作品的创作者、表演者为群众文化工作者及业余文艺爱好者。市级以上(含市级)专业文艺团体和艺术院校人员不得参加,辅导人员身份不限。
2.音乐作品、舞蹈作品时间长度皆不超过8分钟,曲艺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12分钟,小戏小品不超过15分钟。
3.参评作品应该是2021年以来新创作品,已获省“五星工程奖”的作品以及已获省“五个一工程”奖等省级政府文艺奖项的作品不再参评。
五、其他事项
1.参演节目由县(市、区)文化馆把关,经当地文广旅局审核盖章后,于2023年7月15日上报音乐舞蹈曲艺作品《报送表》电子档(pdf),2023年9月15日报送小戏小品作品《报送表》电子档(pdf),原则上每个县(市、区)每个门类各上报作品不少于2件,开发区、盐南高新区每个门类上报每个门类作品不少于1件。
2、音乐、舞蹈、曲艺联系人:薛 滢,联系电话:18120196288,电子邮箱:407039585@qq.com。
3.小戏小品联系人:季逢春,联系电话:13770016221,电子邮箱:646217254@qq.com。
附件:1.2023年盐城市音乐、舞蹈、曲艺展演作品报送表
2.2023年盐城市小戏小品展演作品报送表
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6月5日
附件1
2023年盐城市音乐、舞蹈、曲艺展演作品报送表
报送单位: (签 章)
作品名称 | 演出单位 | ||||
形 式 | 人 数 | 节目时间 | |||
创作者(含编剧、编舞、导演、音乐 设计、舞美设计)姓名、性别、年龄、 单位 | |||||
表演者(舞蹈注明领舞演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 | |||||
附件2
2023年盐城市小戏小品展演作品报送表
报送单位: (签 章)
作品名称 | 演出单位 | ||||
形 式 | 人 数 | 节目时间 | |||
创作者(含编剧、导演、音乐设计、舞美设计)姓名、性别、年龄、单位 | |||||
表演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 | |||||
作品简介(含主创、主演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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