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全力组织救灾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发布日期:2023-08-13 17:52 字体:[ ]

 

2023年8月13日16时15分左右,受强对流天气影响,盐城市大丰区部分镇发生龙卷风自然灾害。经初步统计,灾害造成盐城市大丰区草堰镇、小海镇、万盈镇、南阳镇4个镇10个村不同程度受灾,2人遇难,15人受伤盐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切实做好灾害处置应对工作

一是全力组织抢险救灾。灾情发生后,盐城市和大丰区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应急、消防、电力、卫健、民政等部门组织力量,全力开展伤员救治、电力抢修、灾情核查、灾民安抚等工作。出动消防救援车辆8车次,救护车12车次,电力抢修车辆56台,警车30余台车,帮助受灾群众转移,协助救治受伤人员,指导做好受灾现场的环境消杀和灾后防疫工作恢复电力和通信等基础设施管控现场秩序,畅通救援通道及时协调保险公司开展理赔,积极协调上级救灾资金省应急厅150万救灾资金已全部转至大丰区

二是全力化解风险隐患盐城武警支队出动60人,帮助清运垃圾和倒伏树木大丰区组织发动当地党员干部、民兵、志愿者共937人,全面开展灾后处置各项工作,交通部门出动68名养护人员,7辆工具车,1辆吊车,帮助清理交通沿线环境。截至目前,已清理垃圾231吨,清理倒伏树木728棵,转运粮食5000斤,房屋、农业设施等隐患排查工作同步进行

三是全力做好受灾安置。通过集中安置、投亲靠友等形式紧急避险转移受灾群众50人,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52人。大丰区委组织部下拨专项党费50万元用于因受灾严重生活困难的基层党员和群众;民政部门组织上门慰问,发放大米、色拉油、方便面、牛奶、纯净水等慰问品;区12345热线逐户了解相关情况和诉求镇村组织相关人员对每户受灾情况进行走访,跟踪了解房屋修缮情况。截至目前,所有受灾群众均已妥善转移安置,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正在有序稳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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