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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补办出生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阜宁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9-15 11:10

在阜宁县助产机构出生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需要补办的,需市民夫妇携以下相关材料到阜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申请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1.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

2.刊有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的公开发行的报纸。

3.已办理户口的小孩,需提供小孩户口登记簿复印件;未办理户口的小孩,需小孩父母双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在江苏省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上填写盖章。

4.小孩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地址:阜宁县阜城街道射河南路229号十楼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15-872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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