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和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我市《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的实施意见》《高水平建设农业强市行动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持之以恒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水平,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和农民增收举措,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
(一)全方位提高粮食综合产能。组织实施粮油单产提升工程,启动三年旱粮单产增一成行动,促进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集成推广良田良种良机良法,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采取更为积极的支持政策,大力度控减直播稻,发展机插秧。组织实施部级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创建,建设90个省级绿色高产高效丰产片。积极落实粮食和油料生产扶持政策清单,做好农资储备、调运和供应保障。抓好粮食收购工作,引导优质优价收购,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强粮食收储及调控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化粮库建设。全面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农林牧渔各业并举。加大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力度。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快建设和改造提升绿色蔬菜保供基地,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400万亩以上,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25万头以上、规模养殖场保有量稳定在1400家以上,水产品产量达125万吨。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特色产业。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建设,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8.13万亩。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73%。推动全链条全环节节粮减损。
(三)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守耕地红线,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做到良田粮用。落实国家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有关要求,将非农建设、农业结构调整、造林种树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耕地保有量目标与上一轮规划有缺口的县(市、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开展耕地恢复。加强土地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和耕地非法取土。推广有机肥料应用和深耕深翻等技术,分区分类推进盐碱耕地改造提升、耕地盐碱化防治以及盐碱地等综合利用,全面提升耕地质量水平。完善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制度,持续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四)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项目质量监管。坚持新建和改造提升相结合,数量和质量并重,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优先建成高标准农田,加快投入标准较低、设施不够完善的老项目区改造提升。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建设,建设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环境生态化高标准农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数字农田、智慧农田建设。聚焦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设计、招标投标、实施、验收、建后管护等重点环节,强化全过程监管,压实各地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每年应当安排一定数量的工程管护经费。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实施9个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五)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深化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促成园内企业与南京农业大学、扬州大学、盐城水产科学研究院等高校科研院所深化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科技项目。加强与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合作,协同研究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持续的农业绿色化技术模式。围绕农业科技前沿领域,支持实施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建好科技小院。推进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国家和省级科技特派员积极入驻农村科技服务超市、星创天地。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推广应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装备100项以上。
(六)做大做强现代种业。健全市场导向、企业主体、产学研推结合的现代种业体系。加强商业化育种能力建设,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建立种业创新联合体、育种创新中心和种业产业园。强化水稻、小麦、黑猪、湖羊、黄颡鱼等种业重大品种技术协作攻关,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种业振兴“揭榜挂帅”项目。持续推进大丰区、建湖县、阜宁县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和特色优势种苗中心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建设种子种苗繁育供应中心9家,建立完善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综合展示推广基地9个。培育育繁推一体化“领军型”和“专精特新”种业龙头企业,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建立健全协作联动机制,加强品种权保护,建立完善种子市场观察点9个。
(七)加快先进农机装备推广应用。积极争取省级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推进农机装备补短板和农机稳链强链,支持农机生产企业提高现代农机装备制造能力。加强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加快建设智能农机应用场景和示范基地。强化设施农业、渔业、畜牧业、林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等特色农业机械化,持续开展财政支持,加大示范引导力度。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
二、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八)加快建设农业全产业链。健全完善“6+N”农业全产业链体系,加快培育优质粮油、绿色蔬菜、经济林果、规模生猪、现代禽业、特色水产市级重点链和一批县域特色链,把农业建设成为现代化大产业。做好做足“土特产”文章,争创和建设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培育一批产值10亿元以上的县域特色产业。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支持发展预制食品、主食加工、功能食品等新型食品加工业,确保各县(市、区)农产品加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加大县域乡村产业融合平台载体建设力度,积极争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持续打造高水平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支持大丰港区粮食(食品)加工物流产业园建设“国家粮食物流核心枢纽”。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健全完善“1+9+N”农产品品牌体系,支持射阳大米、东台西瓜、响水西兰花等区域公用品牌实施部省级农业精品品牌培育计划。
(九)培育乡村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拓展农业多种功能,积极承办省“苏韵乡情”休闲农业系列推介盐城专场活动,精心组织一批“文旅+乡村振兴”系列活动,各县(市、区)每季度至少开展1场休闲农业专题活动,休闲农业年综合收入增幅达8%。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生鲜电商+冷链宅配”“直播电商+产地仓+寄递”等新模式,农产品电商销售额达270亿元。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建设。聚焦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培育形成全省农业生产性服务品牌典型。积极落实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
(十)推动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优化海水池塘养殖品种结构,推广虾蟹贝立体多营养层级混养模式,提高日本对虾、青蟹等名特优水产品占比。大力发展海水设施化、工厂化养殖,充分利用滨海LNG冷能,发展虹鳟、三文鱼等名贵鱼类养殖。推广浅海贝藻立体生态养殖模式,积极推进文蛤、泥螺、生蚝等滩涂贝类增养殖基地建设。实施深远海养殖行动,加快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和智能化渔场,支持射阳“海上加工船”建设,积极探索“新能源+海洋牧场”融合发展模式,沿海县(市、区)各建设1个海上牧场渔场。实施射阳黄沙港国家级中心渔港改造提升工程,启动东台弶港渔港建设,加快滨海翻身河渔港、大丰斗龙港渔港和响水陈家港渔港建设,积极打造射阳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和东台弶港、射阳黄沙港等一批特色鲜明的海洋风情旅游小镇。加快培育海洋生物产业链,依托大丰海洋生物产业园,发展壮大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海洋生物龙头企业。
(十一)全面推进农业合作开放。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瞄准世界500强企业、大型央企、行业领军企业,采取专题招商、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等多种形式,招引一批补链延链强链项目,各县(市、区)每季度至少开展1场招商引资推介活动。对撤并的乡镇工业园区进行“腾笼换鸟”,就地转化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和农产品物流园区。有效整合地方和农场优势资源、资产、资本,推动地方与农场联动发展,打造场地合作“盐城样板”。深入推进农业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各县(市、区)至少举办长三角对接推介活动1场、展销促销活动3场。借助江苏农业国际洽谈会等平台,积极推动农业“引进来”“走出去”。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国际认证,推进自主品牌国际化发展。鼓励涉农企业自主品牌出口,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申报认定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企业)。
(十二)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大力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构建同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落实好长江十年禁渔,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继续开展实名制购买定额制使用试点,持续推广肥药集采统配模式。化肥施用量较2020年削减2.5%,化学农药使用量较2020年下降2%以上。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健全完善秸秆收储运用体系,扶持壮大一批秸秆还田、收储运和加工利用的市场主体,支持悦达集团等建设生物质秸秆制绿色甲醇项目。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推广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引导水产养殖主体定期做好底泥清淤。废旧农膜回收率达90%以上,农田地膜残留量零增长。开展农田退水治理试点。科学务实推进国土绿化,完成造林16200亩。建设7个省级生态清洁小流域。
(十三)加快推进智慧农业发展。紧盯绿色化、数字化发展趋势,持续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整市推进试点,组织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实现农业产业“智改数转网联”。组织实施“盐农云”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二期工程,持续提升平台能级。积极打造链通数融的农业全产业链,加快农业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云平台建设,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管理全面数字化。
三、提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水平
(十四)强化乡村规划引领。加强镇村布局规划实施和动态更新,细化村庄分类、布局和发展引导要求,完成规划发展村庄所在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及时将批准后的村庄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加强规划实施评估检查。持续实施规划师下乡助力乡村振兴行动。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防止盲目跟风大规模移植非本土树种。
(十五)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坚持分类推进、分步实施,全面开展“百村示范、千村美丽、全域提升”,新建100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成省级特色田园乡村9个,申报认定省级传统村落6个。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片建设,逐步建成228沿线东部沿海特色风光示范带、西部里下河水美乡村示范带、南部344沿线特色田园乡村示范带、北部黄河故道沿线生态示范带、中部新洋港沿线以及204国道沿线等一批富有文化底蕴、乡土气息和发展前景的特色风光带。新建绿美村庄35个,改造提升11个。持续推进农村自建房隐患整治,加强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加快1980年前农房改善进度,完成1.8万户改善任务,鼓励通过进城入镇、规划发展村庄插建翻建、扩建新型农村社区等多种改善方式,引导农民主动参与更新住房,组织设计师、工程师下乡服务,提升农房建设品质。扎实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全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镇(涉农街道)达85个。因地制宜选用就近接管、集中或分散式处理设施、资源化利用等模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5%以上。加快推动农村户厕改造和整改提升,探索农户自愿按标准改厕、政府验收合格后补助到户的奖补模式,合理布局建设农村标准公厕,一体推进运行维护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新建农村生态河道1080公里,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达45%。加强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和源头治理。切实落实县负总责、乡镇具体落实的责任分工推进村及村级以下沟渠河塘治理。鼓励创新发展庭院经济,发挥妇女独特作用,共建共享美丽家园。
(十六)有序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新改建农村公路100公里,全面排查、着力解决农村县、镇之间“断头路”。更新改造农村供水管网526公里。巩固提升农村电网,加强大型村镇、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推动天然气管网向镇村延伸,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统筹5G基站规划建设,推进光纤千兆家庭、商务万兆固网接入能力县域全覆盖。深入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改造升级一批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农贸)市场和新型乡村便利店。加强农村消费市场监管。整合邮政、快递、运输、供销、电商等资源,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改造提升基层供销合作社10个。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拓展应用场景。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市场化、专业化运维管护。
(十七)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下沉到村。优化公共教育服务供给,均衡配置县域内师资力量,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持续推进乡村定向师范生、医学生培养。整合新建盐城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并支持其加快发展,办好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教育。加快县域数字化医共体“十张网”内涵建设,持续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水平,新增省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功能中心9个。推动实现村(社区)医保公共服务全覆盖。持续提升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提升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能力,建设100个示范性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加强农村地区老年助餐服务供给,建设100个幸福助餐小院。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特殊困难老年人、残疾人的关爱服务。农村公共体育设施达标率达100%。进一步落实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提升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水平。开展专业化物业服务进乡村有益探索。
(十八)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以县域为重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县镇村功能衔接互补、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将城镇常住人口全部纳入住房保障政策范围。支持建湖县深化新型城镇化改革探索。高质量推进盐都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东台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射阳省级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建设,继续争创一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村。
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十九)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健全“党委抓支部、支部管党员、党员带群众”的工作机制,组织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功能“六强六好”分类提升行动,按“标杆型、领先型、达标型、软弱涣散型”4个等级,择优评定标杆型、领先型党组织,精准确定软弱涣散型党组织整顿对象,分类帮助改进提升,建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深入推进高质量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落实落细“1+6”政策措施,深化“干部联村、一村一策”促进乡村振兴,鼓励支持村党组织领办创办集体经济项目。强化村干部队伍建设,调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深化村干部专业化星级管理,加强村级后备人才储备,选优派强驻村第一书记,大力培育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锻造政治过硬、知农爱农、业务精湛、群众认可、堪当时代重任的“新农干”。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持续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二十)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继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文明村镇创建水平,组织评选文明家庭,讲好美德故事,传播美德力量。推广《盐城市乡风文明公约》(盐10条)。常态化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组织好“文明实践集中行动日”“文明实践成果展示周”系列文明实践示范活动。推动文明单位与文明实践所(站)结对共建工作,引导更多优质资源下乡进村。传承优秀农耕文化,持续开展“送戏下乡”“送法下乡”等活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盐城系列活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大力整治农村高额彩礼、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不良习俗。组织参加第十届全省农民运动会,推动乡村体育各类特色活动开展。
(二十一)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健全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农村集体经济充分发展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推进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调动和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争创一批国家乡村治理示范镇村。加强基层民主协商,推行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制度。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治理方式。实施法治薄弱村(社区)排查整治,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村(社区)“法律明白人”覆盖率达100%,首批法治薄弱村(社区)整治销号率达100%。全面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建设一村(社区)一法治文化阵地,持续打造“法耀盐阜”普法品牌。加快建设智慧安防村居454个,推动农村“雪亮工程”提档升级,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实施“精网微格”工程,推动党员带头担任网格员,发动“五老”等力量参与治理。扎实开展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加强“三农”领域热点敏感问题舆情的有效应对和处置。
五、多措并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二十二)多渠道支持农民就业创业。推广“家门口”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建立市、县、镇、村“四级联动”机制,健全县镇村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开展省际劳务协作,新建5个劳务协作基地,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推广“基层党组织+劳务合作社(劳务服务公司)”发展模式,打造4个省级劳务品牌。开展家政服务、特色岗位专业资格等订单式就业培训。精准扶持大龄农民工就业。从源头预防和预警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挥公共投资和项目带动就业作用,鼓励农民工匠承接农村小型工程。加大返乡创业人才培训和农民中高等学历教育力度。支持建设各类农村创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积极参加“创响江苏”等主题活动。推广大丰区六种“经济”模式,推动农民实现家门口增收致富。做好农民就业创业服务,完善和落实相关创业补贴、用地保障、税收优惠等政策。
(二十三)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升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水平,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行业协会(联盟)等主体对小农户的服务带动作用,建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联农带农载体。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支持小农户通过股份合作、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参与规模化、产业化经营。鼓励以出资、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积极探索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持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二十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深入实施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抓好防止返贫监测,落实各项衔接政策和帮促措施,增强低收入人口内生发展动力,提高低收入群体增收能力。继续开展工作队、“第一书记”驻村帮促,提高产业和就业帮促实效,抓好消费帮促等社会帮促,支持革命老区相对薄弱乡镇发展,持续开展渠北片区帮促。持续推进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建设,立足故道沿线生态资源禀赋,实施一批重点项目,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向片区集聚。
(二十五)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渠道。进一步用好资源、盘活资产,探索发展抱团经济、飞地经济、融合经济。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创办领办农场、合作社、劳务服务公司、物业公司等,发展稳产保供粮食生产或风险相对较低的高效特色农业,提供生产、劳务等居间服务。持续推进经济薄弱村提升行动,继续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至2024年底,全市所有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稳定在30万元以上,超50万元的村达60%以上。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引领共同富裕试点探索,提升集体经济带动力。完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监督激励机制,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组织参加省级星级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评选活动,巩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成果。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十六)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切实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严格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压实各级党委政府抓乡村振兴责任,发挥好县委书记“一线总指挥”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定期调度、督促落实。健全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强化督查考核,继续实行乡村振兴工作年度述职评议制度,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开展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
(二十七)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稳步推进“小田变大田”改革,按照“承包权不动、经营权连片、满足不同主体经营需求”的总体思路,解决好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推进亭湖区、射阳县、东台市“小田变大田”改革后半篇文章试点探索。逐步健全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健全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扎实做好农村宅基地线上审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线上流转交易试点。继续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优先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和农村服务业、公益事业项目。依法有序推进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整合盘活农村零散闲置土地。扎实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总结推广农村改革成熟经验,深化改革成果集成应用。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激活农村资产资源要素潜能。
(二十八)培育壮大“新农人”队伍。推动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落实《江苏省家庭农场促进条例》。健全乡村人才培育成长政策体系,培育省级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25人。分层分类培育高素质农民4.5万人。继续开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推介活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创业就业专项培训1000人次以上。持续开展“盐商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加快培养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专业人才,打造“乡村工匠”。完善“县乡共管”“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等机制,推动县域内人才统筹培养使用。支持有条件的“新农人”参与农业科技推广、种业育繁推一体化等项目建设。
(二十九)完善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坚持公共财政优先保障,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监管和绩效管理。切实落实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推动财政金融支农“盐十条”等政策落实。充分发挥金融支农作用,加强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产业发展、农业主体、乡村建设等重点领域金融支持,积极推广“创富贷”等金融支农产品,持续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效能。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质,积极开展生猪“保险+期货”试点。进一步完善农担服务网络,稳步推进全市重点农业大县农担分支机构全覆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有效防范和纠正投资经营中的不当行为。深入实施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三年行动,建设180个重大项目,打造10个省级示范项目。
(三十)落实用地保障政策。在村庄规划中合理安排乡村产业和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用地,积极引导项目合理布局。强化新增用地计划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统筹,市县安排用于产业发展用地保障计划应不低于省下达新增用地计划的5%,列入市重大项目的,由市级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保障村民住宅、产业、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积极落实好县域农业配套设施用地规划,节约集约用地,采用灵活供地方式,及时满足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家庭农场集群服务中心、各类农事服务中心、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用地需求。积极申请农村村民住宅专项计划,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