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00143547823/2024-2528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4-01-09
文号 盐市交传〔2023〕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时效 有效

关于扫黑除恶省级督导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住建局,市直交通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盐阜公路运输集团、盐城市新阜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中海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盐城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省扫黑除恶第九督导组来盐城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督导工作。随后下发了省级督导问题清单,指出了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并就做好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扫黑办印发了《关于扫黑除恶省级督导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为认真做好常态化扫黑除恶省级督导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推动全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持续深化,结合交通实际,现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如下。

一、整改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始终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聚焦省级督导问题清单,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全面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为主线,以线索核查、破案攻坚、伞网深挖、重点行业整治为着力点,以专业化队伍建设为保障,打防并举、综合治理,不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质效,为迎接2024年中央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督导做好充分准备。

二、反馈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思想认识方面

少数地方和部门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思想认识有所松懈,重视程度与专项斗争时期相比有所下降,工作力度有所减弱,对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把握不够准确,一定程度存在无黑可扫、无恶可除的麻痹思想。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住建局,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省扫黑除恶督导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明确责任、跟踪问效,深入贯彻落实市扫黑办整改工作方案精神与要求,及时调整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落实单位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靠前,亲自过问,结合交通实际制定确实可行的扫黑除恶工作要点,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力度不减、持续见效。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二)专班建设方面

一些县(市、区)扫黑办在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方面作用发挥不够,工作专班人员偏少、力量薄弱,不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齐抓共管、协同并进的工作格局有待进一步加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住建局,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整改措施:完善全系统扫黑除恶斗争组织架构,实现各级交通运输系统、各行业领域全覆盖的网络化工作机构,保证扫黑除恶斗争组织架构不变、机构不散、人员不撤。完善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市局扫黑办牵头抓总、全员参与、上下联合联动的工作格局。完善健全与市扫黑办、政法机关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机制,形成扫黑除恶斗争一体联动的工作合力。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三)线索案件方面

线索来源主要依靠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开展线索摸排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通过深入研判、串并分析等信息化手段获取有价值线索的意识和能力不强。一些县区和部门没有结合本地、本行业特点开展针对性线索摸排,主动摸排出的线索数量不多,质量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斗争的整体质效。省扫黑办任务清单中列出的3条线索,均不同程度存在分析研判不深入、串并关联不全面等问题,个别线索还有涉“保护伞”线索移交不及时现象。任务清单中列出的2个重点案件,均存在政法部门协商会商不够充分、行业主管部门参与不够、案件定性存在分歧等问题,影响了打击处理的整体效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住建局,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整改措施:在巩固完善现有制度机制的基础上,查找制度空白、漏洞,进一步完善《盐城市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处置工作规定》。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四)齐抓共管方面

政法部门之间、政法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沟通衔接、信息互通还不够顺畅;行业主管部门与政法机关联动执法不够主动,整治行业乱象的合力还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县区和部门对重点领域、行业线索摸排不够细致,全市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以来发送“三书一函”78份,较专项斗争期间下降幅度较大。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住建局,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整改措施:强化职能,齐抓共管,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力度,积极与公安交警部门密切协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格执行线索摸排处置机制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重点领域全面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及时掌握涉黑线索信息。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五)宣传发动方面

部分县区舆论宣传不够精确到位,宣传方式和手段不多,营造全民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社会氛围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基层群众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相关举措、战果和成效感受不深。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住建局,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整改措施:充分利用车站、货运场站、码头、收费站区、机关办公场所、管养节点、交通建设工地等场所和交通门户网站、干线公路沿线可变情报板、车载LED显示屏等自有宣传阵地,采用宣传视频、海报、标语、横幅、简报等形式,张贴和播放斗争专题宣传片和宣传标语,使人民群众进一步更全面了解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扫黑除恶督导问题整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督导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整改工作纳入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每一项整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要进一步压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更好履行政治责任,以扎实的工作举措,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不断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引向深入。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问题清单,主动认领、照单全收,把督导组指出的每一个问题都当作“必答题”,逐条认真研究,逐项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完成时限。要坚持求真务实,做到真改、实改、严改,坚决防止纸面整改、材料整改,确保问题清单指出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要坚持举一反三、由表及里,在全面彻底整改好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制约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发展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推动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要强化责任落实抓整改。要通过压紧压实领导责任、工作责任、倒查责任,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各单位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职能作用,围绕反馈问题清单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要强化跟踪问效,将整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督办,对工作推进不力、整改落实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各单位请于2月5日前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加盖公章纸质档或扫描件以及电子文档),报送至市局法规处。


联系人:顾启成;联系电话:88111703。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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