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00143558064/2023-25528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3-09-2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卫计、体育、妇女儿童
时效 有效

《盐城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工作
实施方案(2023—2025)》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建设体育强市、健康盐城和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勇当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盐城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积极创建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贯彻落实省体育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的通知》,盐城市体育局、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盐城市财政局、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盐城市分行结合盐城市的实际情况,共同拟订了《盐城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

二、发展目标

与群众需求相适应、与人口要素相匹配的县(市、区)、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场地设施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体育公园(广场)、健身步道、户外运动设施等全民健身新载体更加多元,全民健身信息化服务更加智慧,群众健身便利度明显提高,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更加健全,农村乡镇“15分钟体育健身圈”提档升级,以健身场地设施为依托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更加普及,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48%,《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城乡居民人数比例达到93.8%,盐城特色的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三、主要内容

开展健身设施强基础行动。夯实城乡健身设施基础,加强县(市、区)、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公共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提升健身设施按人口要素、群众需求均衡布局水平。加强适老化适儿化健身设施配置,科学规划建设适合老年人和儿童的健身场地设施,推广《老年人室内健身场所要求》和《青少年体育锻炼器材配置指南》,各地新建的健身设施项目原则上应100%配置老年人和儿童健身设施,鼓励有条件的体育场地设施进行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合理建设居住区健身场地设施。在居住区公共活动场地、社区公园、广场、闲置空地建设中,因地制宜补齐健身设施。

开展健身设施提质量行动提升公共场所健身设施器材效能落实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对健身器材采购、选址、安装、巡检、维修等全流程管理,推动定期巡检制度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建立室外健身设施器材年度抽查机制推进智慧化健身设施建设,推广运用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结合城镇化建设、城市更新行动等,推动布设质量安全有保障、具备实时运动健身指导等功能的智能室外健身器材,到2025年,全市的县(市、区)100%建有智能室外健身器材。

开展健身设施优服务行动促进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提质增效,深化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丰富服务内容,激发内生动力,增强服务能力。盘活现有体育场地设施资源,加大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力度,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全部向社会开放,新建学校规划设计的体育设施应符合开放条件。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数字赋能,加强全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建设,到2025年,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本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场地设施线上查询、预订、支付,赛事活动查询、报名,以及科学健身知识获取等相关服务。

开展健身设施增效益行动全面提高健身设施利用率,依托各类健身设施特别是公共体育场馆开展社区运动会、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国民体质监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青少年体育夏(冬)令营等,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便利。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站点、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站。更好地发挥智能健身器材在开展线上体育比赛、科学健身指导、日常国民体质测定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发挥健身设施综合效益,将实施提升行动与乡村振兴、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重视挖掘公共体育场馆、健身设施器材等作为全民健身主阵地和主载体作用,探索推动体育与教育、文化、卫生、旅游、养老等行业的深度融合,持续放大体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健康关口前移、拉动体育消费、实现健康老龄化等方面的独特作用,积极构建“体育+”“+体育”融合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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