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洪立洲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洪立洲同志任市农业科学院(江苏沿海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副院(所)长。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